厦深高速铁路潮汕客运站区停车场车辆停放服务拟定价收费标准公示

2020-06-03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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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收到厦深高速铁路潮汕客运站区物业管理中心《关于厦深高速铁路潮汕客运站区停车场收费的请示》,经成本调查,依据有关政策,评估原试行收费标准,对比毗邻机场、车站停车场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情况,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拟定标准公示如下:

一、收费标准:
1、停车场区别车型大小不同进行计费:
(1)大、小车辆停放实行按时计费。小车前2小时每小时5元,2小时后每小时加收3元;大车前2小时每小时8元,2小时后每小时加收5元。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连续停放不足8小时的按实计;连续停放8小时以上24小时以内的按8小时计;连续停放超过24小时的,按上述计费方式和标准累加收费。 其中,小车为载重2吨以下(含2吨)或载客20座以下(含20座)的各种机动车;大车为载重2吨以上或载客20座以上的各种机动车。
(2)对进入出租车专用停车位置候客的出租车,提供停放场地并统一调度,每次收费2元/辆。
(3)循环道、普通停车场和贵宾停车场执行同一标准。
2、进入站区停车场(包括循环道,不包括进入出租车专用停车位置)停放不超过15分钟(含15分钟)免收停放费,超过15分钟按车辆实际停放时间计。按天计费起止时间连续累加24小时为1天。

3、挂绿牌的新能源汽车,停车费按5折计费。

4、执行公务的军警车辆、实施救助的医院救护车辆、市政工程抢修车辆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应当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的车辆,免费停放。

二、以上标准拟自2020年7月1日起开始执行。

欢迎社会各界对收费方案提出意见建议,并以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在2020年6月10日下班前将意见反馈区发展和改革局(收费管理股)。

 

地址:庵埠镇安北路中段发改局五楼502室

联系电话:5810212  传真:5813128

邮箱:cafgsf@163.com

 

潮州市潮安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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