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发改价〔2021〕103号 关于潮州市潮安区启成学校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2021-07-26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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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潮安区启成学校:

报来《关于潮州市潮安区启成学校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的申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潮州市发展改革局 潮州市教育局 潮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中小学教育收费政策的通知》(潮发改价〔2019〕96号)等有关教育收费政策规定,经委托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对你校进行成本调查,并参照毗邻同类学校的收费情况,考虑学校办学条件,结合我区实际,现就你校申请的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收费标准

1、学费(含教科书费):小学每生5900元/每学期,初中每生6450元/每学期。学费按学期收取。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享受财政补助,学校收取学费时必须扣减财政补助标准,按实收取。

2、住宿费为每生830元/每学期。

二、相关要求

1、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只设伙食费(含课间餐)、校车费、作业本费、代购教辅材料费、校园一卡通工本费(仅限城市义务教育阶段)、校服费(仅限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城镇中小学),并坚持学生自愿、从严控制、据实结算、定期公布、不得盈利等原则,不得与学费合并收取。你校应严格执行相关政策规定。

2、以上收费标准自2021年秋季入学起执行,按学期收取,试行两年,期满前重新申请核定收费标准。你校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强化成本核算,严格经费收支管理,合理控制教育培养成本,并使用规定的票据。收费内容应在招生报名开始前不少于30天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的监督。  

3、做好宿舍区水、电分表计量工作,方便日常管理和成本测算。

 

潮州市潮安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7月26日       

 

 

 


抄送:区教育局、财政局、市监局,曾旭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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