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潮州市潮安区江海实验学校收费标准的批复

2022-08-31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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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潮安区江海实验学校:

根据《广东省定价目录(2022年版)》(粤府办〔2022〕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潮州市发展改革局 潮州市教育局 潮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中小学教育收费政策的通知》(潮发改价〔2019〕96号)等有关教育收费政策规定,经你校申请,现就你校学费及住宿费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收费标准

1、从2022年秋季起,你校学费及住宿费继续执行试行收费标准一年,即:小学学费收费标准为每生5680元/学期;初中学费收费标准为每生6625元/学期。住宿费收费标准为每生850元/学期。

2、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享受财政补助,你校收取学费时必须扣减财政补助标准,按实收取。

二、相关要求

1、学校的服务性收费只设伙食费(含课间餐)、校车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代收费只设作业本费、代购教辅材料费。应坚持学生自愿、从严控制、据实结算、定期公布、不得盈利等原则,不得与学费合并收取。你校应严格执行相关政策规定。

2、你校应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强化成本核算,严格经费收支管理,合理控制教育培养成本,并使用规定的票据。做好收费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3、你校要做好宿舍区水、电分表计量工作,方便日常管理和成本测算。在2023年6月前按规定申报正式收费标准。



潮州市潮安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8月29日      



抄送:区教育局、财政局、市监局,林群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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