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生态环境局潮安分局拟对广东潮安凤凰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科普自然学校改建提升建设以及科普植物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2022-11-25
来源:潮州市生态环境局潮安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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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东潮安凤凰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科普自然学校改建提升建设以及科普植物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告知承诺制审批承诺书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2年11月25日至2022年12月01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潮州市潮安区政府综合楼六楼609

  联系电话:0768-581051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广东潮安凤凰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科普自然学校改建提升建设以及科普植物园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潮州潮安区

建设单位

广东潮安凤凰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

项目概况

本改建项目的主要内容为:(1)拟对原万峰林场宿舍楼进行改造,改造为科普自然学校,建筑面积1080平方米,共三层,项目属改建,不占用新用地指标,科普学校停车场占地2275平方米。科研自然学校设置访客中心、动植物展览馆、人文展览馆,研学中心等功能科室。(2)拟对植物科普园(一期)项目进行提升建设,其中包含植物园以及植物科普径(登山道),占地面积45亩,长度2公里(3)对原有的检查站进行升级改造,主要对检查站外立面、雨棚修缮改造进行修缮提升改造,并增加出入口闸机视频监控。

环评机构

中山市中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扬尘防治措施。施工工地边界按照规范要求设置硬质、连续的封闭围挡;工地建筑结构脚手架外侧应当设置符合标准的密目式安全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土方、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应当及时,并采取密闭式防尘网遮盖、定期喷洒抑尘剂或者洒水等措施;施工工地出入口和主要通行道路应当进行硬底化,并辅以洒水、喷洒抑尘剂等措施;施工工地出口内侧应当设置洗车设施或者安排专人清洗。以降低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施工废水中的主要污染因子是SS,通过设置泥浆沉降池加以沉淀处理。将泥浆水收集,经沉降池沉淀处理后回用,干泥浆可用于绿化的耕植土,不会对地表水环境造成明显的不利影响。
  施工期噪声防治措施。选择环境要求低的位置安放强噪声设备,移动噪声源如空压机等应尽可能屏蔽,在可能的条件下应尽量远离噪声敏感区,以减少噪声对周围地区的影响;施工车辆,特别是重型运载车辆的运行线路和时间,应尽量避开噪声敏感区域和敏感时段;施工场地应采用屏障围护,减弱噪声对外辐射。以降低施工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施工期固废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固废主要有建筑施工和装修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部分可回收利用,也可以用做其他工程回填;施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运营期生活污水经一体化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植被灌溉。禁止游客大声喧哗、车辆减速慢行,禁按喇叭。垃圾临时收集点采用密闭收集箱储存垃圾;公厕采用机械排风。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项目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链接

告知承诺制审批承诺书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