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生态环境局潮安分局拟对潮州市潮安区东山湖现代产业园区配套基础设施沙溪镇配套道路升级改造工程(镜鸿路升级改造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2023-07-31
来源:潮州市生态环境局潮安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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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潮州市潮安区东山湖现代产业园区配套基础设施沙溪镇配套道路升级改造工程(镜鸿路升级改造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环评报告告知承诺制审批承诺书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08月01日至2023年08月07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潮州市潮安区政府综合楼六楼609

  联系电话:0768-581051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潮州市潮安区东山湖现代产业园区配套基础设施沙溪镇配套道路升级改造工程(镜鸿路升级改造工程)

建设地点

广东潮州潮安区

建设单位

潮州市潮安区沙溪镇人民政府

项目概况

主要建设内容为:(1)起点位于马腰路路口,终点位于上西林路路口,长约3.688公里,为二级公路;(2)以二级公路结合城市道路功能、双向四车道、标准段设计车速40 km/h的标准进行改造提升,路面宽度15-29米;(3)新建桥梁替代现有桥梁,对现有暗渠进行改造;(4)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排水工程(雨污水)、电力工程、景观工程及通信工程等。

环评机构

广州粤秀环保产业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扬尘防治措施。在施工期间设置围挡,进行沙土覆盖,对厂内路面进行硬化,对进出车辆进行清洗,对施工扬尘进行洒水抑尘等。
施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主要有施工废水、暴雨地表径流,主要污染物为SS、石油类。在施工场地修建临时废水收集管渠、隔油沉淀池,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的冲洗水,经隔油、沉淀等措施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道路洒水降尘,或用于建筑材料配比用水等。暴雨地表径流通过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特别是雨季加强对地表浮土的管理并采取导排水和临时沉砂池等预处理措施减轻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施工期噪声防治措施。对施工机械进行管理,选用国家有关标准的施工机具和运输车辆,尽量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工艺,避免多台机械同时施工。对施工车辆进行限速和禁止鸣笛,严格控制施工车辆的运输途径。合理安排高噪声设备在场地内的布局,尽量远离敏感点的位置。合理安排施工时段,在距离敏感点200米的范围之内应停止夜间(22:00~6:00)施工。做好施工期噪声监理工作,对施工场所附近的声环境保护目标进行监测,以保证其不受噪声超标影响。
施工期固废防治措施。弃方及时收集外运至指定弃土场进行处置,项目内不设置弃土场存放。建筑垃圾经过分类收集后可以利用的部分如钢筋、木材等建筑废物可以直接外卖回收利用,其他不可利用的建筑废物按规定办理好建筑废弃物排放的手续,获得批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将建筑垃圾等运至指定的受纳地点。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集中收集处理
运营期落实绿化工程,在路面建设绿化带,对路面进行定期清理,保持道路清洁及路面畅通;落实路面雨、污排放系统工程,完善路面雨水收集系统,定期清理道路边沟;加强交通管理,设置限速警鸣标识;采用沥青路面,实行环境噪声定期监测制度;道路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项目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链接

告知承诺制审批承诺书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