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生态环境局潮安分局拟对潮州市潮安区龙湖镇恒和纸箱厂彩盒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2023-08-01
来源:潮州市生态环境局潮安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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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潮州市潮安区龙湖镇恒和纸箱厂彩盒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08月02日至2023年08月08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潮州市潮安区政府综合楼六楼609

  联系电话:0768-581051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潮州市潮安区龙湖镇恒和纸箱厂彩盒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潮州潮安区

建设单位

潮州市潮安区龙湖镇恒和纸箱厂

项目概况

占地面积650平方米,建筑面积4950平方米,预计年生产彩盒700万个。

环评机构

深圳领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本项目利用原有空置厂房,施工期仅需安装生产设备及局部装修,主要污染为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运营期冷却塔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管网,进入龙湖镇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调墨、印刷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采用管道及引风机进行收集,通过“两级活性炭吸附”废气处理设施TA001处理,最终由离地38m排放口DA001排放。选用低噪音设备,优化选型,从源头上进行噪声防治;对进、排风机进行减振处理,并采用消声弯头进行消声处理;在设备底座设置混凝土减振基础,同时安装高效减振器;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使设备运转正常,有效避免设备故障引起的突发噪声。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不合格品及分切的边角料、废包装材料收集后交由处理能力单位处理;废平版胶印油墨桶和废水性胶水桶、废手套及抹布、废活性炭交由有资质的危废公司回收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项目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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