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生态环境局潮安分局拟对潮州市联盈工艺品有限公司厂房改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2023-10-26
来源:潮州市生态环境局潮安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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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潮州市联盈工艺品有限公司厂房改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10月27日至2023年11月02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潮州市潮安区政府综合楼六楼609

  联系电话:0768-581051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潮州市联盈工艺品有限公司厂房改建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潮州潮安区

建设单位

潮州市联盈工艺品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占地面积3000平方米,建筑面积15000平方米,预计年产珠宝首饰包装盒50000套、工艺摆件5000件。

环评机构

深圳市广辉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扬尘防治措施。对主要运输道路进行硬化,并使用草帘覆盖,防止扬尘;施工中建筑物采用围帘封闭,土方和建筑材料集中堆放,并采取一定的覆盖措施;运土卡车及建筑材料运输车按规定配置防洒落装置,装载不宜过满,保证运输过程中不散落。
  施工期废水防治措施。对施工污水的排放进行组织设计,严禁乱排、乱流污染道路和周边的河涌环境;在临时堆场、施工泥浆产生点应设置临时沉砂池,含泥沙雨水、泥浆水经沉砂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或洒水降尘;设置进出车辆冲洗平台,并在平台周边设置截流沟,将冲洗废水导入沉淀池,冲洗废水经简易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或洒水降尘,不外排。
  施工期噪声防治措施。合理选择施工机械、施工方法,施工现场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施工机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夜间施工;将施工机械尽量设置在施工场地中间的位置,并采取适当的封闭和隔声措施
  施工期固废防治措施。对施工期间产生的建筑垃圾进行分类收集、分类暂存,尽量回收综合利用;对建筑垃圾要进行收集并固定地点集中暂存,做好建筑垃圾暂存点的防护工作;合理设计施工方案,尽量减少土方堆放量和堆放时间,堆土场上方应加遮盖;余泥等散料运输必须由有资质的专业运输公司运输,运输过程中散落在路面的泥土要及时清扫。
  运营期水帘柜、喷淋塔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更换作为危废处理;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标后,经市政管网纳入潮州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喷漆、晾干及喷胶废气经收集后一起经“水帘柜+喷淋塔+UV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系统处理后经一根20m高排气筒DA001外排;拼接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加强车间通风及严格控制产生量后无组织排放;机加工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配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在车间在无组织排放。选用低噪音设备,优化选型,从源头上进行噪声防治;对进、排风机进行减振处理,并采用消声弯头进行消声处理;在设备底座设置混凝土减振基础,同时安装高效减振器;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使设备运转正常,有效避免设备故障引起的突发噪声。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边角料、收集的木质粉尘收集后贮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后可外卖给资源回收公司;废原辅料包装桶不作为固体废物管理,拟严格按照危险废物暂存要求进行暂存;废活性炭、废UV灯管、漆渣、废包装桶、含漆废水等危险废物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项目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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