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生态环境局潮安分局拟对广东樱井科技有限公司生产智能马桶及卫浴配件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2023-12-12
来源:潮州市生态环境局潮安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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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东樱井科技有限公司生产智能马桶及卫浴配件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12月13日至2023年12月1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潮州市潮安区政府综合楼六楼609

  联系电话:0768-581051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广东樱井科技有限公司生产智能马桶及卫浴配件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潮州潮安区

建设单位

广东樱井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改扩建主要内容为调整生产布局,增加产品及产量;项目建成后,全厂占地面积10953.67平方米,建筑面积60940.7平方米,预计年生产水箱108万套(不变),新增年产智能马桶10万个、马桶智能配件(塑料制品)100万件、注塑模具(自用)200套。

环评机构

深圳市楠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项目生产大楼主体工程已经建设完成,因此施工期间基本不存在土建工程。项目施工期主要是生产设备以及相关环保配套设施的安装,不涉及大型施工器械,噪声源强有限,且施工期较短,在文明施工,对包装废物妥善收集处置的基础上,项目施工期间设备安装噪声及包装废弃物基本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的负面影响。
  运营期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管网,进入潮州市第一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注塑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和恶臭气体经过“布袋除尘+UV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高度35m的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混料搅拌、上料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随着注塑废气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离地35m高排放口DA001一同高空排放;模具加工和焊接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通过加强生产车间通风排气后无组织排放;食堂油烟废气配套高效油烟净化装置进行处理后,经内置烟道引至15m高空排放。尽量选择低噪声型设备,并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防振隔声措施,如在设备底座安装防震垫,设置隔声罩,利用声屏障进一步降低生产噪声等;根据厂房周边实际情况和设备产生的噪声值,对厂房设备进行合理布局,将噪声较大的设备布置在远离敏感点一侧;加强设备管理,对设备定期检查维护,加强设备日常保养,及时淘汰落后设备;加强员工操作的管理,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制定严格的装卸作业操作规程,避免不必要的撞击噪声;严格作业管理,合理安排运行时间,以尽量减小项目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不合格品以及边角料、废包装材料、废模具、废金属屑、粉尘灰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后交由有能力单位处理;废活性炭、废UV灯管、废机油及废油桶、含机油手套和废抹布收集后暂存于项目危废存放间,定期交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项目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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