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生态环境局潮安分局拟对潮州市新美泰鞋材有限公司PVC鞋底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根据潮州市新美泰鞋材有限公司PVC鞋底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03月06日至2024年03月12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潮州市潮安区政府综合楼六楼609
联系电话:0768-581051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潮州市新美泰鞋材有限公司PVC鞋底生产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潮州潮安区 |
建设单位 | 潮州市新美泰鞋材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全厂占地面积1500平方米,建筑面积1730平方米,项目建成后,预计年生产PVC鞋底135万双。 |
环评机构 | 潮州同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用现有闲置厂房进行建设,基本不涉及土建施工,施工期仅进行整体装修、设备安装等,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
公众参与情况 | 项目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