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生态环境局潮安分局拟对潮州市潮安区盛祺食品有限公司年产果冻400吨、饮料200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2024-04-24
来源:潮州市生态环境局潮安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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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潮州市潮安区盛祺食品有限公司年产果冻400吨、饮料200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04月25日至2024年04月30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潮州市潮安区政府综合楼六楼624

  联系电话:0768-582421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潮州市潮安区盛祺食品有限公司年产果冻400吨、饮料200吨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潮州潮安区

建设单位

潮州市潮安区盛祺食品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占地面积2413平方米,建筑面积2700平方米,项目建成后,预计年生产果冻400吨、饮料200吨。

环评机构

佛山市锦杰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项目利用现有闲置厂房进行建设,基本不涉及土建施工,施工期仅进行局部装修、设备安装等,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运营期生产废水经“格栅+厌氧+接触氧化+沉淀”处理达标后,排入潮安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排入潮安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拆包、投料工序产生的粉尘废气经控制投料高度及速度后,50%自然沉降在地面,剩余50%在车间内以无组织形式排放;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食品加工气味(以臭气浓度表征)在加强车间抽风换气的情况下无组织排放;废水处理设施恶臭污染物(以硫化氢、氨表征)在做好废水处理设施恶臭污染物污染预防措施、加强厂区通风的前提下无组织排放;燃柴油汽化炉废气经收集后引至15m排气筒DA001排放。选用低噪音设备,优化选型,从源头上进行噪声防治;对进、排风机进行减振处理,并采用消声弯头进行消声处理;在设备底座设置混凝土减振基础,同时安装高效减振器;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使设备运转正常,有效避免设备故障引起的突发噪声。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不合格产品、收集后交由有处理能力单位处理;废包装材料、粉尘灰、废水处理设施污泥收集后运送至附近垃圾收集点,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项目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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