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生态环境局潮安分局拟对广东省华界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新材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根据广东省华界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新材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06月07日至2024年06月14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潮州市潮安区政府综合楼六楼609
联系电话:0768-581051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广东省华界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新材料生产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潮州潮安区 |
建设单位 | 广东省华界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占地面积87087.34平方米,建筑面积238177.65平方米,项目建成后,预计年生产高端复合金属钢材3.6万吨。 |
环评机构 | 深圳领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扬尘防治措施。建筑工地周边设置高度不低于1.8m的围挡;对所有土堆、料堆进行覆盖;采取袋装、密闭、洒水等防尘措施;同时严禁在车行道上堆放施工弃土。设置冲洗设备专用设施,对运输车辆进出场地进行清洗,避免对道路交通道路造成扬尘污染。 |
公众参与情况 | 项目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