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生态环境局潮安分局拟对潮州市潮安区江东镇嘉印玩具加工厂(个体工商户)玩具配件喷漆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2024-10-15
来源:潮州市生态环境局潮安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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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潮州市潮安区江东镇嘉印玩具加工厂(个体工商户)玩具配件喷漆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10月16日至2024年10月22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潮州市潮安区政府综合楼六楼624
联系电话:0768-582421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潮州市潮安区江东镇嘉印玩具加工厂(个体工商户)玩具配件喷漆加工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潮州潮安区 |
建设单位 | 潮州市潮安区江东镇嘉印玩具加工厂(个体工商户) |
项目概况 | 占地面积900平方米,建筑面积900平方米,项目建成后,预计年加工玩具70万件。 |
环评机构 | 广州市共融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租用原有空置厂房,施工期仅需安装生产设备及局部装修,主要污染为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运营期水帘柜废水经投加絮凝剂+沉淀+定期捞渣后循环使用,定期更换作为危废处理;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标后,近期用于周边菜园灌溉,远期排入相关规划污水处理厂。调漆、喷漆、烘干/固化、移印、晾干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漆雾及恶臭气体经“水帘柜+干式过滤+两级活性炭吸附”废气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最终由离地15m排放口DA001排放。选用低噪音设备,优化选型,从源头上进行噪声防治;对进、排风机进行减振处理,并采用消声弯头进行消声处理;在设备底座设置混凝土减振基础,同时安装高效减振器;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使设备运转正常,有效避免设备故障引起的突发噪声。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包装材料收集后交由处理能力单位处理;废桶、漆渣、废过滤材料、含涂料废水、废抹布手套、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统一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单位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项目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