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生态环境局潮安分局拟对潮州市骏迪隆食品有限公司生产食品包装膜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2024-11-04
来源:潮州市生态环境局潮安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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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潮州市骏迪隆食品有限公司生产食品包装膜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11月05日至2024年11月11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潮州市潮安区政府综合楼六楼624

联系电话:0768-582421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潮州市骏迪隆食品有限公司生产食品包装膜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潮州潮安区

建设单位

潮州市骏迪隆食品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占地面积600平方米,建筑面积600平方米,项目建成后,预计年生产食品包装薄膜375吨。

环评机构

深圳立虹环保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项目利用现有闲置厂房进行建设,基本不涉及土建施工,施工期仅进行局部装修、设备安装等,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运营期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排入潮安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印刷、复合、固化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和恶臭气体采用管道及引风机进行收集,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的废气处理设施TA001处理后经25m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燃柴油热风炉废气收集后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5m排气筒DA002排放。尽量选择低噪声型设备,并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防振隔声措施,如在设备底座安装防震垫,设置隔声罩,利用声屏障进一步降低生产噪声等;根据厂房周边实际情况和设备产生的噪声值,对厂房设备进行合理布局,将噪声较大的设备布置在远离敏感点一侧;加强设备管理,对设备定期检查维护,加强设备日常保养,及时淘汰落后设备;加强员工操作的管理,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制定严格的装卸作业操作规程,避免不必要的撞击噪声;严格作业管理,合理安排运行时间,以尽量减小项目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边角料及废次品、废包装材料、粉尘灰收集后交由有处理能力单位处理;含油墨抹布和手套、废油墨及废胶粘剂、废活性炭、废原料包装桶统一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单位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项目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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