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生态环境局潮安分局拟对潮州市潮安区浮洋镇正晟陶瓷原料厂瓷釉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2025-02-10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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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潮州市潮安区浮洋镇正晟陶瓷原料厂瓷釉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年02月11日至2025年02月17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潮州市潮安区政府综合楼六楼624
联系电话:0768-582421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潮州市潮安区浮洋镇正晟陶瓷原料厂瓷釉生产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潮州潮安区 |
建设单位 | 潮州市潮安区浮洋镇正晟陶瓷原料厂(个体工商户) |
项目概况 | 占地面积1580平方米,建筑面积1580平方米,项目建成后,年产瓷釉1000吨。 |
环评机构 | 佛山市晟朗环境科学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利用现有闲置厂房进行建设,施工期仅需安装生产设备及局部装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运营期生产废水经“混凝+絮凝+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排入浮洋镇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堆场粉尘、卸料粉尘经围挡、水雾喷淋、洒水抑尘等方式减少产生量;运输扬尘通过货车在厂内运输时将进行水雾喷淋、洒水抑尘,降低起尘量;投料粉尘。选用低噪音设备,优化选型,从源头上进行噪声防治;对进、排风机进行减振处理,并采用消声弯头进行消声处理;在设备底座设置混凝土减振基础,同时安装高效减振器;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使设备运转正常,有效避免设备故障引起的突发噪声。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包装材料、铁屑、污泥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交由有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交由有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项目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