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生态环境局潮安分局拟对潮州科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废水处理系统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2025-03-06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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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潮州科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废水处理系统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年03月07日至2025年03月13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潮州市潮安区政府综合楼六楼624
联系电话:0768-582421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潮州科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废水处理系统技术改造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潮州潮安区 |
建设单位 | 潮州科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技术改造主要内容为更换现有电解项目生产废水处理系统pH调节药剂,将70%片碱药剂(氢氧化钠)更换为石灰粉(有效成分为氧化钙),同时增加生产废水处理系统产生污泥的转运次数以满足技改后危险废物的转运需求。项目建成后,全厂建设规模不变,占地面积9800平方米,建筑面积56420平方米,预计年电解加工不锈钢工件48.9亿件,水抛光不锈钢工件5亿件,表面氧化铝制品3亿件。 |
环评机构 | 汕头市中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技改项目无需进行厂房建设,仅对生产废水处理系统所使用的药剂进行更换和增加生产废水处理系统产生的污泥转运次数,不存在施工期影响。 运营期技改项目完成后无新增废水污染物种类及排放量,铝氧化封闭废水单独收集进行混凝沉淀预处理,之后与铝氧化综合废水一并进行“混凝沉淀+AAO生化处理”后,进入隔油集水池与电解废水汇合,再一起经“还原+一级混凝沉淀+二级混凝沉淀+石英砂滤塔”处理达标后,大部分回用于车间作为生产工艺用水或车间地面清洗用水,其余经市政管网汇入潮州市潮安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技改项目完成后运营期间无新增废气污染物种类及排放量。技改项目完成后运营期间不增加噪声污染源。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原料桶由潮州市潮安区东凤金凤化工原料经营部回收,废砂回用于喷砂工序;废槽渣和生产废水处理系统污泥等危险废物收集后存放于厂区的危废间内,定期交有相应危废运输处理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
公众参与情况 | 项目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