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生态环境局潮安分局拟对潮州市潮安区枫溪镇鹰翔花纸厂年产30万张花纸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2025-03-21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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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潮州市潮安区枫溪镇鹰翔花纸厂年产30万张花纸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年03月24日至2025年03月28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潮州市潮安区政府综合楼六楼624

联系电话:0768-582421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潮州市潮安区枫溪镇鹰翔花纸厂年产30万张花纸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潮州潮安区

建设单位

潮州市潮安区枫溪镇鹰翔花纸厂

项目概况

占地面积320平方米,建筑面积960平方米,项目建成后,预计年生产花纸30万张。

环评机构

广东新金穗环保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项目租用已建设完成的厂房进行生产,无需进行土建施工,仅进行生产设备安装调试,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运营期生产废水经“集水+调节+絮凝沉淀+A/O+二沉”处理达标后潮州市第一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进行处理达标后,排入潮州市第一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制版上胶、烘干、调墨、印刷、自然晾干、封胶等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和恶臭气体通过密闭负压收集,然后经“活性炭吸附-脱附-蓄热催化燃烧”废气净化设施进行处理,再通过20m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研磨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通过车间机械通风、大气扩散后呈无组织排放;污水处理设备恶臭污染物通过在各池口进行加盖处理及定期投放除臭剂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对各类主要噪声源采用低噪声源设备、并采取减振、隔声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排放达标。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包装材料、废网版、废催化剂统一收集后可外卖给专业回收公司进行回收利用;废原料桶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并定期交由生产厂家回收用于原始用途;废活性炭、污泥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处置及运输资质的单位运走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项目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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