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生态环境局潮安分局拟对潮州市潮安区古巷镇欧纳斯注塑厂(个体工商户)卫浴配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2025-07-03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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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潮州市潮安区古巷镇欧纳斯注塑厂(个体工商户)卫浴配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年07月04日至2025年07月10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潮州市潮安区政府综合楼六楼624
联系电话:0768-582421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潮州市潮安区古巷镇欧纳斯注塑厂(个体工商户)卫浴配件生产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潮州潮安区 |
建设单位 | 潮州市潮安区古巷镇欧纳斯注塑厂 |
项目概况 | 占地面积1500平方米,建筑面积6130平方米,项目建成后,预计年产卫浴配件25万套(年产盖板和水球各25万件)。 |
环评机构 | 广东臻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使用已建工业厂房,施工期间基本不存在土建工程,主要是生产设备以及相关环保配套设施的安装,对环境影响较小。 运营期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潮州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注塑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和恶臭气体收集后经过“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再由高度40m以上的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投料搅拌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通过加强车间通风换气后,在车间内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塑料边角料废次品破碎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引至40m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选用低噪音设备,优化选型,从源头上进行噪声防治;对进、排风机进行减振处理,并采用消声弯头进行消声处理;在设备底座设置混凝土减振基础,同时安装高效减振器;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使设备运转正常,有效避免设备故障引起的突发噪声。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弃包装物收集后外卖于厂家回收利用,塑料制品边角料及废次品经厂内破碎机破碎后回用于生产,塑料粉尘灰收集后交由有处理能力单位处理;废活性炭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项目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