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生态环境局潮安分局拟对潮州市潮安区鑫隆发食品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2025-07-09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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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潮州市潮安区鑫隆发食品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年07月10日至2025年07月16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潮州市潮安区政府综合楼六楼624
联系电话:0768-582421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潮州市潮安区鑫隆发食品有限公司扩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潮州潮安区 |
建设单位 | 潮州市潮安区鑫隆发食品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扩建主要内容为扩大用地规模,原蜜饯分装增加生产工序并配套对应生产设备及废水处理设施;项目建成后,全厂占地面积1720平方米,建筑面积3500平方米,预计年产糖果30吨(不变)、蜜饯60吨。 |
环评机构 | 广东在线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利用现有闲置厂房进行建设,基本不涉及土建施工,施工期仅进行局部装修、设备安装等,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运营期生产废水经“调节池+混凝反应池+沉淀池+厌氧池+好氧池+沉淀池”处理后,排入浮洋镇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浮洋镇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拆包、投料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车间内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车间风口呈无组织排放;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食品加工气味(以臭气浓度表征)经加强生产车间和原料仓库通风并及时清理、产品及时分装进入带盖收集桶、运输过程采用密闭设备等措施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废水处理设施恶臭污染物(以硫化氢、氨、臭气浓度表征)通过对各处理设施池体加盖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尽量选择低噪声型设备,并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防振隔声措施,如在设备底座安装防震垫,设置隔声罩,利用声屏障进一步降低生产噪声等;根据厂房周边实际情况和设备产生的噪声值,对厂房设备进行合理布局,将噪声较大的设备布置在远离敏感点一侧;加强设备管理,对设备定期检查维护,加强设备日常保养,及时淘汰落后设备;加强员工操作的管理,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制定严格的装卸作业操作规程,避免不必要的撞击噪声;严格作业管理,合理安排运行时间,以尽量减小项目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不合格产品、废弃包装物、粉尘灰、生姜渣收集后交由有处理能力单位处理;废滤芯由更换滤芯的厂家回收利用。 |
公众参与情况 | 项目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