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生态环境局潮安分局拟对潮州市潮安区枫溪镇金能花纸厂(个体工商户)生产陶瓷花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2025-07-30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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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潮州市潮安区枫溪镇金能花纸厂(个体工商户)生产陶瓷花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年07月31日至2025年08月06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潮州市潮安区政府综合楼六楼624

联系电话:0768-582421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潮州市潮安区枫溪镇金能花纸厂(个体工商户)生产陶瓷花纸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潮州潮安区

建设单位

潮州市潮安区枫溪镇金能花纸厂

项目概况

占地面积766平方米,建筑面积766平方米,项目建成后,预计年产陶瓷花纸20万张。

环评机构

东莞市绿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项目利用已建闲置厂房进行建设,基本不涉及土建施工,仅进行设备安装,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运营期生产废水经自建生产废水处理系统(“混凝沉淀+气浮+水解酸化+A/O+MBR过滤”)处理达标后全部回用于生产工艺中,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潮州市第二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投料工序产生的颗粒物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沉降于试样车间内定期清扫;印刷、晾干、封胶、调墨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和恶臭气体负压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脱附+蓄热催化燃烧”处理,再通过30m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设备恶臭经过大气稀释扩散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进行隔音、吸音处理;在设备与基础之间安装减震装置;合理摆放设备位置,以及合理规划生产车间的平面布局,能有效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不良影响;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定期维护设备,防止产生非正常噪声。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不合格品收集后交资源回收公司处理,废网版交由供应商回收利用,拆包、包装过程产生的废弃包装收集后交资源回收公司处理;含油墨抹布及手套、废油墨及废封面油、废活性炭、废原料包装桶等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项目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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