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潮州市潮安区东凤镇灿邦不锈钢制品厂不锈钢加工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审批前公示

2020-08-19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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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潮州市潮安区东凤镇灿邦不锈钢制品厂的申请,潮州市生态环境局潮安分局拟同意潮州市潮安区东凤镇灿邦不锈钢制品厂不锈钢加工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为进一步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根据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等规定,现将项目环保执行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8月19日至2020年8月25日。公示期间,我局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并对公众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作为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联系电话及传真:0768-5819949 

  通讯地址:潮安区政府大院综合楼潮州市生态环境局潮安分局执法一股

  一、基本情况

  建设地点:潮州市潮安区东凤镇东彩路德修路段

  建设单位:潮州市潮安区东凤镇灿邦不锈钢制品厂

  验收监测单位:广东维中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

  二、项目概况

  潮州市潮安区东凤镇灿邦不锈钢制品厂不锈钢加工项目位于潮州市潮安区东凤镇东彩路德修路段,占地面积1334m2,建筑面积1334m2,主要从事不锈钢餐具的生产活动,年生产不锈钢餐具100万个。

  2020年3月15日,潮州市潮安区东凤镇灿邦不锈钢制品厂组织召开项目废水、废气、噪声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议并形成专家意见。

  三、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固体废物)

  潮州市潮安区东凤镇灿邦不锈钢制品厂不锈钢加工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不合格产品和边角料、水喷淋除尘废水沉淀后沉渣及地面沉降颗粒物、废手套和废抛光轮、废拉伸油和废拉伸油桶、生活垃圾等。不合格产品和边角料外卖给原料厂家回收利用;水喷淋除尘废水沉淀后沉渣及地面沉降颗粒物、废手套和废抛光轮,收集后交由有能力处理单位回收利用;废拉伸油和废拉伸油桶属于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代为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潮州市生态环境局潮安分局

2020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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