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安教育局关于谨防招生诈骗的提醒(致全区中小学生家长一封信)

2022-08-05
来源:本网
【浏览字体:

尊敬的家长朋友:

近期,我局接到群众反映个别学校或个人在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招生过程中存在违规收取“捐资助学款”、违规承诺入学等行为,为切实保障广大学生及家长的利益,现郑重提醒广大家长:

一、违规入学不可取。我区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严格按照《潮州市潮安区2022年中小学招生工作意见》(安教字﹝2022﹞ 46 号)的要求统一组织实施,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实行公办与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各中小学今年秋季小学一年级招生和初中一年级招生工作严格按照《潮州市潮安区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入学及电脑随机摇号录取实施办法》贯彻执行。任何违背我区招生工作意见的机构、学校或个人的招生录取行为一律无效。违规入学将导致学生无法获得正常学籍,严重影响学生以后的考试、升学、毕业。

二、“内部指标”不可信。一些不良机构或不法分子利用家长求学心切的心理,通过私下联系、发放宣传单、组建微信群、推送微信朋友圈或公众号等方式,故意曲解招生政策或声称“有门路”、有“内部指标”等谎言实施招生诈骗。请广大学生家长切勿轻信个别机构、学校或个人所谓的“内部指标”等承诺,以免蒙受不必要的金钱损失。家长如需了解招生入学政策务必通过官方渠道进行咨询。

三、“捐资助学款”不可交。家长朋友们要谨防别有用心的人以交纳“捐资助学费”等名义实施诈骗行为。国家和各级相关部门对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收费有明确的规定和要求,对民办学校擅自增设收费项目,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不按规定开具国家和省财政部门规定的收费票据的,受教育者有权拒交。

我区教育部门将坚决治理违规招生行为,希望广大家长朋友们提高警惕,严防招生诈骗,切勿轻信虚假宣传,同时也呼吁广大家长对相关违法行为进行监督,如发现招生诈骗行为,请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潮州市潮安区教育局

2022年8月5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