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项目实施计划公示
2022-12-26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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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项目实施计划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2年12月26日起至2022年12月30日止。
请广大群众监督。在公示期内,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或来访等形式向区农业农村局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提倡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
监督电话:潮安区农业农村局 0768-2336979
附件: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项目实施计划.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