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潮安区2016年度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关于潮安区2016年度区级预算执行
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
区人大常委会:
2016年,在区委的正确领导和区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区政府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广东省预算执行审计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做好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现将我区2016年度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2016年度,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470644万元,总支出453004万元,年终结转1764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66274万元,总支出63902万元,年终结转2372万元;2016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181371万元,总支出173372万元,年终滚存结余56761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我区各部门、各地区认真执行十一届人大六次会议批准的财政预算,2016年区级财政预算执行总体良好,财政收支管理总体规范。全区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按可比口径比上年下降12.50%,完成年度计划的98.60%。
——统筹政府财力,优化支出结构。盘活存量资金,统筹政府财力,保障“X093炮浮线及进站路续建工程”、“八网+产业”、“沙溪污水处理厂”等重点产业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支持企业创新驱动发展。继续加大教育、医疗卫生、社保和就业、节能环保等民生投入,保障惠民政策落实。2016年全区投入十大民生工程资金共38932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90.30%。
——深化预算改革,加强支出监管。按新预算法的要求,推进财政预算改革,改进预算编制方法,加大预算统筹力度;完善全口径财政预决算、部门预决算以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推进乡镇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和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以及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和预算支出联网监督工作。
——认真落实整改,规范财政管理。积极采纳审计意见,认真落实整改,进一步规范部门预算管理,加大非税收入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力度,积极清理整合财政资金,盘活闲置沉淀的财政存量资金。部门、单位财经法纪观念明显增强,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水平不断提高。
对上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有关部门、单位能认真组织整改。至2017年6月底,按照审计要求已整改管理不规范资金6008.36万元。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组织对财政2016年度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表明,2016年区财政局能认真执行潮安区第十一届人大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年度预算,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深化财政机制改革,提高财政管理水平,确保政权运转和重点支出的资金需要。2016年,由于受经济运行下行和国家“营改增”政策等一系列降税减费政策的影响,全区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比上年下降。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预算编制方面问题
1.未独立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区财政局未按规定独立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而是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7000万元,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编制,并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统筹安排使用。
2.预算编制没有细化。区财政局在编制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时按其功能分类编制只到类。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按其功能分类编制只到款,均没有达到《预算法》编制到项的要求。
3.没有编制债务偿还计划。2016年度潮安区共偿还政府负债349.13万元。其中:登塘镇人民政府偿还水厂工程建设款85万元。该项地方性政府债务没有制定债务偿还计划,未纳入相应的预算管理。
4.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不完整。2016年潮安区全年政府采购预算计划(含追加)7411.30万元,全年实际开展政府采购8106.59万元。其中:5个区直部门年初没有编报政府采购预算,本年实际采购金额合计468.02万元;213所中小学校年初没有编报政府采购预算计划,本年度实际采购1343.30万元(2016年潮安区中小学校政府采购追加计划1156.17万元);15所卫生院年初没有编报政府采购预算计划,本年度实际采购1691.03万元(2016年潮安区卫生院政府采购追加计划1002万元)。
(二)预算收支方面问题
1.收支不完整。2016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存在收支不完整问题,一般公共预算多计收入5935万元,多计支出8186万元;政府性基金多计收入584万元,少计支出14833万元。主要是部分资金在历年暂存款、暂付款科目中核算。
2.实际支出与预算计划存在一定的偏差。审计重点抽查了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2016年区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4612万元,实际支出63902万元(含调出资金521万元),实际支出与预算计划存在一定的偏差。
3.部分非税收入应缴未缴入国库。区财政局非税收入2016年应缴入国库资金26343.76万元,已缴入国库22006.67万元,应缴未缴入国库4337.09万元,计:专项行政事业性收费118.12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2408.36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类78.21万元、其他收入1732.40万元。截至2017年3月末,区财政局已将应缴未缴结存资金全额上缴国库纳入预算管理。
4.在财政专户中列收列支应上缴国库资金。
(1)2016年度,区财政局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水资源费”明细科目中,将应上缴国库的水资源费115.52万元,拨付给区水政大队用于日常经费。
(2)区财政局非税专户账“其他应付款—罚没收费管理” 科目上年结存资金581.94万元,没有上缴国库。2016年度,区财政局在该户中拨出资金64万元,年末结存资金517.94万元。2017年1—4月,区财政局又列支电信专线费、非税手续费共计19.58万元。审计指出问题后,区财政局于2017年6月2日将该户结存资金498.36万元全额上缴国库。
5.部分应收应付款项长期挂存,未及时清理。部分应收应付款项长期挂存,未及时清理。在“其他应收款”账户中长期挂存“韩江南北堤达标加固工程”、“县人民医院”、“消化粮食政策性财务挂账”等18个明细科目;在“其他应付款”中长期挂存“罚没专项资金”、“卫生设备购置及修缮”、“内洋南总干涝区”、“南北堤国债转贷还本付息”、潮汕路潮安段改造协调费、华侨中学新校区基建款等71个明细科目。
(三)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方面存在问题
检查了卫计局、区教育局、区人民医院、区妇幼保健院、凤塘卫生院、龙湖卫生院、赤凤卫生院、岭后医院、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9个单位财政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未按规定配套区级资金。2015年至2016年,省财政拨付我区省级出生缺陷综合防控补助经费997.25万元,要求区财政按照6:2:2比例分担需方补助财政经费。按要求,2015年至2016年区财政局需配套资金332.30万元,而区财政采取按实结算方式,截至2016年12月底仅拨付配套资金11万元。审计指出问题后,区财政局于2017年6月2日将出生缺陷综合防控配套资金172万元下达区妇幼保健院(安财社〔2017〕106号)。
2.没有按规定办理政府采购手续。区妇幼保健院没有办理政府采购手续直接与广州达安临床检验中心有限公司于2015年10月10日签订《委托协议书》,将部分临床医学检验标本委托广州达安临床检验中心有限公司进行检测,涉及金额102.24万元。
3. 未能完成省下达防控目标人群数。2016年,省卫计委下达给我区的新生儿出生缺陷综合防控目标任务为14000对,区妇幼保健院实际检查7553例共11233人次,完成目标任务的53.95%,未能按时完成新生儿出生缺陷综合防控目标任务。
4.未按规定实施绩效评价。赤凤卫生院业务用房改建项目于2016年9月13日开工,2016年12月16日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至审计日,赤凤卫生院未能提供项目绩效评价资料。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2017年上半年,潮安区审计局重点对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区农业工作总站、区慢病站2016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涉及预算资金总额1196.61万元。审计结果表明,相关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和资金使用总体情况较好。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部门预算编制不够完整。区财政局批复预算中没有把区慢病站的医疗业务收入330万元列入年度预算;区慢病站2015年末事业基金累计结余74.73万元,财政补助结转—基本支出结转累计结余40.24万元,均没有列入2016年度预算编制计划。财政部门审核预算计划时未给予纠正。
(二)无预算列支出。区慢病站2016年使用其他资金(医疗业务收入资金)支付事业支出278.58万元,该项支出没有纳入财政批复年度预算支出计划。
(三)财务管理不规范。1.区慢病站2016年以拨代支结核病专项经费54.63万元。区结控办收入该笔专项经费后,实际支付41.59万元,当年结存13.04万元未用;2. 区结控办独立建账,独立核算区慢病站拨入的财政专项资金及上级拨入的专项资金。经查,区结控办是经潮安区委办公室批准设立的非常设机构,其财政财务管理体制归并区慢病站,不具备独立核算条件。
(四)存量资金未按规定统筹使用。1.慢病站2016年末结存财政专项经费236.14万元,其中:2014年拨入超过二年未使用46.11万元(其中省级补助8.29万元,地方配套37.82万元);2.区结控办2016年底结存财政专项经费149.72万元,其中:2014年前拨入超过二年未使用中央补助经费88.37万元。
(五)项目实施进度缓慢。2016年3月,区安监局与市安监局签订了“潮安区辖区危化品生产储存企业安全风险评估项目”及“潮安区工贸行业领域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及监管业务培训项目”合同书,并于次月收到专项资金合计69万元。账面反映,至2016年底,两个项目均未发生支出。根据合同约定,“潮安区辖区危化品生产储存企业安全风险评估项目”应于2017年2月完成实施,“潮安区工贸行业领域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及监管业务培训项目”应于2017年底完成实施。至审计日,两个项目仍处于前期准备阶段。
三、重大政策跟踪审计情况
潮安区审计局于2017年1月对全区2016年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审计结果表明,潮安区政府及各相关部门单位能认真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政策措施,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去产能行动计划落实方面
国有“僵尸企业”出清任务未能按期完成。截至2016年底,潮安区确定关停企业有5家,分别为:潮州市第二电气植绒厂、潮州市造纸厂、潮州市韩江饲料厂、潮州市粮油贸易公司、潮州市潮安区城区商业企业总公司。由于地方经济薄弱,上级未出台“僵尸企业”出清重组的相关配套政策等原因未能按期完成出清。2017年1月6日,潮安区将上述5家关停国有企业委托潮州市国资委管理平台潮州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集中与广东省股权托管中心有限公司签订《业务合作协议》。根据省国资委(粤国资函〔2016〕1206号)文的精神,公共平台受理托管登记,可认定为实现市场出清。
(二)去库存的政策措施落实方面
1.库存不减反增,去库存压力较大。2016年,潮安区商品住房新增面积21.37万平方米;2016年,潮安区非商品住房新增面积1.15万平方米。均超过当年消化面积,导致库存不减反增,加大了去库存压力。
2.部分去库存政策措施未充分落实到位。截至2016年底,潮安区尚未出台政策引导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库存工业、商业地产改造为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将库存商品房改造用于扶持养老、旅游等事业发展;截至2016年底,潮安区尚未出台土地、规划、金融、税收等政策鼓励开发商自持符合条件的物业经营。
(三)补短板行动计划落实方面
1.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较慢。截至2016年底,潮安区未将充换电设施建设和配套电网建设改造纳入城乡规划;未明确要求新建住宅停车位全部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接口;未明确要求新建城市公共停车场,以及公共建筑类项目按不低于停车位总数的10%比例配建充换电桩或预留接口。
2.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进度较慢。截至2016年底,潮安区尚未编制完成城市地下综合管廊专项规划;尚未制定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实施方案和2016年年度建设计划。
对本报告反映的具体审计情况,区审计局已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出具审计报告和审计结果报告;对违反财经法规的问题,已作出处理处罚意见;对制度不完善、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建议有关部门单位建章立制,切实加强内部管理。下一步,区审计局将按照区政府的要求督促有关部门单位认真整改。
四、加强财政管理的意见
(一)完善预算编制,推进预算执行的规范化。要求区财政局一是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相关规定,科学合理地编制预算、细化预算,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和科学性,改进和完善预算管理,推进零基预算编制。二是提高年初预算的精准和细化程度,严格控制年中追加和调整预算。三是强化预算执行的约束力,严格按照预算、项目进度和程序审批支拨财政资金,保证资金及时到位使用。
(二)不断提高部门预算编制水平,规范预算单位会计核算。财政部门应加强部门预算编制的业务培训和辅导,明确编入部门预算的收支项目、范围,减少漏报漏编,提高部门预算编制水平,降低部门预算执行偏差率;加强对预算单位财务的监管,加强对预算单位会计报表的审核把关,确保预算单位反映的会计信息真实、完整、合规。
(三)协调配合,加快项目建设进度。一是要科学定位,量力而行统筹考虑我区重大项目,并做实项目准备工作,强化与金融机构等的沟通协调,鼓励、引导和创新符合政策的融资方式,确保项目资金落实;二是要加强对财政专项资金项目执行单位的业务指导和跟踪监督,督促项目实施单位,加快项目进度;要建立财政资金支出绩效追踪监控机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四)加强检查和监督,规范部门会计行为。财政部门要继续加强对会计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业务人员专业水平,加强财务检查和监督力度,督促各单位重视财务工作,配备财务专职人员,规范会计行为。
潮州市潮安区人民政府
2017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