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安区审计局试点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与自然资源资产同步审计

2021-01-29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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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生态环境保护能否落到实处,关键在领导干部,要落实领导干部任期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我局积极探索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根据《广东省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实施办法(试行)》(粤办发〔2019〕7号)文件精神,我局近期对潮安区自然资源局局长邱振华任期自然资源资产情况进行了审计。认真抓好审计项目审计组织“两统筹”,采用“1拖2”,即一个单位两个项目(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与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同时开展审计,对被审计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情况进行审计评价,同时界定领导干部应承担的责任。审计严格遵循六统一原则,即统一发出审计通知书、统一制定审计实施方案、统一召开近点会、统一撤点、统一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统一出具审计报告(意见),审计过程两个项目审计组既相对独立又互相协作,及时沟通,信息共享。本次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对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发现的行政处罚案件执法不到位等问题进行了责任界定,一方面揭示了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开发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推动及时解决,另一方面落实责任、强化问责,推动领导干部切实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此次试点审计,是我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的具体体现,对推动我区领导干部切实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充分发挥审计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职能作用。


潮州市潮安区审计局

  2021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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