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潮安区2020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21-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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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潮安区2020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

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21年9月15日在潮安区第十二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52次会议上

潮安区审计局局长  郑炜亮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20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去年以来,区审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出席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和视察广东视察潮州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对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市委和区委审计委员会历次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我区中心工作,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大力推进审计全覆盖,落实审计项目审计组织方式“两统筹”,依法审计了2020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表明,我区各部门各单位能认真执行区十二届人大第六次会议批准的财政预算,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加快经济高质量转型发展,全区经济平稳运行,2020年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良好。

——强化预算收支执行管理,促进财政平稳运行。依法稳妥组织财政收入,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为预算执行提供财力保障。加快预算支出进度,组织好预算执行工作,2020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长11.29%,全年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8.1亿元,较好地促进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平稳发展。

——优化支出结构,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新增财力持续向民生倾斜,不断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保障脱贫攻坚及乡村振兴的资金需求。2020年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4.6亿元,其中投入“三农”、教育、社会保障资金分别为8.09亿元、13.81亿元和11.98亿元,同比增长36.94%、2.84%和21.71%。

——推进财政体制改革,提高财政管理水平。推进“数字财政”建设,深化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实行财务信息集中监管改革,强化直达资金和债券资金使用管理,推动财政管理提质增效。

——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力度加大。对上一年度审计查出的问题,有关部门、单位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按项逐条跟踪督促整改,成效显著。截至2021年6月底,对2019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的134条问题,有关部门(单位)、乡镇已整改到位129条,整改完成率达96.27%,通过整改,已落实归还原渠道资金42.26万元、上缴财政882.67万元、调账2.48亿元,同时完善了相关规章制度。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积极推进财政审计全覆盖,深化“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财政审计监督,组织实施2020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编制、区本级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执行全覆盖审计。

(一)区级财政管理及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根据区财政部门编制的区级决算报表(草案)数据反映,2020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67.38亿元、总支出66.96亿元,结余结转4200万元;区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16.33亿元、总支出16.14亿元;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1939万元,总支出913万元;区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22.8亿元,总支出23.67亿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 预算管理不严格。一是区财政局各账套部分应收应付款项挂账超过二年未及时清理,涉及金额8.12亿元;二是区财政局部分上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未按规定在30日内分解下达到本级有关部门和下级财政部门,涉及金额1.63亿元。

2. 非税收入征缴管理不到位。有36个执收单位15个收费项目的非税收入未及时征收,涉及金额149.5万元。

3. 政府资金管理不合规、盘活不及时。一是区财政局个别专户撤销后的资金挂存非税专户未缴入国库,涉及金额6600.41万元;二是有2个预算单位结转资金两年以上未被收回,涉及金额28.75万元。

4.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不规范。一是区社保局社会保险基金2020年度决算报表(草案)部分数据与账面不符;二是社会保险基金2020年度部分收支科目年初预算编制不完整;三是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收入户等3个社保基金收入户月末账户余额未清零、收入未及时划入财政专户。

(二)区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全覆盖审计情况

组织对48个区级一级预算单位及1个事业单位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 预算编制不准确、执行率低。一是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不精准,有4个单位超预算采购1112.65万元;二是部分项目预算执行率低,有15个单位45个项目至年终结算时项目预算执行率为0,至2021年4月底执行率仅为59.14%,涉及未执行资金1799.01万元,资金效益未能得到有效发挥。

2. 资金管理使用不合规。有27个单位未能依规使用公务卡结算;有27个单位共52个银行账户仍未向财政办理备案手续;有1个单位财政存量资金149.46万元和利息收入0.95万元未按规定及时上缴财政;有1个单位违规出借资金56.74万元;有1个单位无依据支付退休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补偿金3.9万元;有2个单位违规发放补贴0.79万元;有1个单位超范围、超标准发放差旅费1.06万元;有1个单位存在“以领代支”形式列支下属机构费用6.82万元;有3个单位部分修缮工程、空调维护等事项未进行政府采购,涉及金额32.7万元;有1个单位将项目资金223.91万元用于弥补以前年度超支经费及下属单位借款;有1个单位经费挤占项目资金21.82万元。

3. “三公”等公务支出控制不严。有10个单位无预算、超预算列支“三公经费”、会议费及培训费24.64万元;有10个单位“三公经费”及会议费报销凭证不完整,涉及金额18.32万元。

4. 食堂管理不规范。一是有6个单位未实行食堂服务外包;二是有7个单位未制定食堂内控管理制度或制度执行不到位;三是有4个单位未对食堂物资的采购、使用等进行有效管理;四是有7个单位食堂费用结算不规范。

(三)镇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市审计局统一组织对我区凤塘镇财政管理情况进行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 财政财务收支不合规。预算草案未细化、没有编制政府采购预算;财政资金488.42万元未及时盘活;镇政府出租办公楼未履行评估和公开招租手续,办公楼及铺面租金未纳入预算管理及缴纳相关税费,涉及金额54.53万元;无依据收取用水户公管费138.1万元;未经批准自行设置镇属单位且无依据收取卫生费7.59万元;部分购买服务没有实行政府采购,涉及金额413.29万元;未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相关规定。

2. 集体决策程序履行不到位。有31项开支未经会议集体决策,涉及金额99.63万元。

3. 建设项目监管不严格。部分项目基本建设程序执行不规范,招标事项存在招标条件不合理,变更手续不规范,未对施工单位进行有效监督、规范管理,验收流于形式;有4个项目未实行财政直接支付,涉及金额5084.31万元。

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按照审计署、省审计厅统一部署,围绕新增财政直达资金、“粤菜师傅”就业工程建设、促进就业优先及“家电惠民”等政策落实情况开展跟踪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新增财政直达资金审计情况

一是省道S233线如意路口至大寨路口路段路面改造工程项目等4个项目建设进度缓慢;二是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建设(特殊直达)资金144.6万元闲置。

(二)“粤菜师傅”就业工程建设跟踪审计情况

一是“粤菜师傅”大师工作室项目尚未开展,项目资金15万元仍留存于区人社局;二是区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没有定期组织开展“粤菜师傅”专场招聘活动,区人社局没有建立“粤菜师傅”人才信息库;三是区人社局没有制定“粤菜师傅”培训基地定期检查和动态考核制度,没有对“粤菜师傅”培训基地的业绩及运作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四是个别技能晋升培训补贴审核时间超过规定天数。

(三)促进就业优先政策落实审计情况

一是区人社局超范围发放职业技能晋升培训补贴0.26万元;二是区人社局对部分失业人员管理不到位,有部分失业人员信息不全,对失业人员跟踪服务没有记录。

(四)“家电惠民”政策落实审计情况

一是区工科局对“家电惠民”政策宣传力度不够,群众知晓率低;二是部分参与活动产品的品牌供应商未与销售网点就优惠政策操作流程进行对接,政策落实不到位。

三、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审计情况

(一)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审计情况

省审计厅组织对全省2020年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政策情况进行跟踪审计。针对本轮审计发现我区2020年度存在的11个问题,加大整改监督力度,截至2020年12月底,已督促整改问题资金1.6亿元,整改完成率为100%。

1. 针对个别贫困户脱贫质量不达标、“三保障”等措施不到位等问题,推动我区制定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具体实施办法,14名重度残疾贫困人员补纳入低保兜底,劝返36名义务教育阶段的贫困学生重回学校,补发了17名参加就业技能培训贫困人员技能提升补贴及生活费补贴,完成了22宗村村通自来水建设项目的县级验收。

2. 针对一些扶贫资金闲置、扶贫项目管理不到位等问题,推动我区盘活及促进拨付扶贫资金190.16万元,兑现52.65万元项目收益给贫困村和农户,收回未能有效经营管理资金30万元,制定扶贫资产管理办法,对247个扶贫资产共1.58亿元的所有权、经营权和收益权全部确权至相关镇人民政府、村集体或贫困户,保障扶贫资产资金安全。

3. 针对部分省定贫困村村容村貌整治不到位等问题,推动我区个别村道完成硬底化,促进个别村垃圾乱堆乱放的清理。

(二)乡村振兴相关政策及资金审计情况

市审计局组织对潮安区2018至2020年乡村振兴相关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 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不到位。2018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落实不力,完成进度滞后,截至2021年3月底,有6个镇共4900亩高标准农田建设未完工,涉及投资额735万元;高标准农田规划建设中存在质量不达标及损失浪费,部分项目存在无按图施工、偷工减料及验收不规范等问题;后期管护不到位,影响效益,涉及金额1155万元;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存在“非农化”“非粮化”问题,涉及面积8955.31亩。

2.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力度不足。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未能完全实现,部分农村公厕管护不到位;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不到位;2020年底前未能完成污水处理目标;有6个镇级污水处理厂的污水进水量与进水浓度均未达设计标准,影响污水处理效率;24个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进水浓度偏低、处理不达标;有4个镇涉及91个自然村至2020年底尚未建设或建成污水处理设施,农村生活污水仍处于直排状态。

3. 乡村产业发展政策落实和项目推进存在薄弱环节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中存在建设用地指标尚未落实、天下茶业晒青棚项目尚未完成建设;凤凰镇农业产业强镇项目建设进度慢;“一村一品”项目建设中存在个别项目实施进度慢、已完成项目未及时验收、财政资金损失浪费等问题。

4. 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政策落实不到位区财政局未按规定时间制定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实施方案,细化分解资金和任务;未按时完成约束性任务及考核事项,截至2020年底有5个尚未完成,完成率72.22%;部分涉农资金被挤占挪用,涉及金额398.48万元;区交通运输局对涉农资金分配管理不力,造成684.7万元资金滞留长达18个月;部分工程管理不规范,存在施工方不具备资质、肢解工程、预结算未按规定送区财政局审核等问题,涉及金额587.95万元;部分乡村绿化、撂荒耕地复耕工程项目后续管护不到位、资金使用绩效不佳。

四、重点民生项目和资金审计情况

围绕群众关心的社保基金、住房保障和教育等实际问题,加强重点民生项目和资金审计。

(一)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使用审计情况

按照审计署的统一部署,省审计厅统一组织对2020年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情况进行审计。审计发现涉及我区的主要问题是:

1.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方面。一是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违规存放非社保基金资金,涉及金额114.81万元;二是彩塘镇挪用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111.28万元。

2.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方面。一是金石卫生院存在挂床住院情况;二是个别定点医疗机构违规收费,卫健、医保等部门未能有效监管。

(二)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情况

按照审计署的统一安排,省审计厅统一组织对2020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投入和使用绩效情况进行审计。审计发现涉及我区的主要问题:一是有28户公租房租户应缴未缴租金1.63万元;二是租赁补贴发放不及时,涉及42户保障对象1.29万元;三是潮安区保障性住房首期工程项目未及时办理环境保护验收;四是区住建局未履行动态监管职责,有3户不符合条件的家庭享受公租房实物配租。

(三)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审计情况

组织对2020年度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进行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区教育局未及时制订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补助资金分配方案,校舍安全维修改造项目实施进度缓慢,绩效目标执行完成率低,至2021年3月底,我区2020年安排的76个项目仅完成23个,完成率仅为30.26%,资金支出262.34万元,资金支出率仅为17.09%,结存资金1272.66万元;二是区教育局未及时对2020年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补助资金的实施情况开展绩效自评。

(四)公办中小学(公办幼儿园)安保人员费用配套方面审计情况

组织对2020年公办中小学(公办幼儿园)安保人员费用配套方面进行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部分镇本级及村没有按要求配套校园安保人员费用资金,学校在没有其他资金来源的情况下占用公用经费。

(五)潮安区凤凰溪凤凰段整治工程竣工决算审计情况

组织对潮安区凤凰溪凤凰段整治工程竣工决算情况进行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一是多计工程造价0.7万元;二是个别施工内容未按照设计图纸施工;三是未严格执行基建程序,存在未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工程建设进度超合同约定工期问题。

五、国有资产审计情况

以规范国有资源资产管理为目标,组织对区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进行审计。

(一)区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审计情况

组织对48个区级一级预算单位及1个下属事业单位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情况进行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是资产日常管理较混乱,有12个单位固定资产账实不符,个别单位固定资产未定时清查盘点;二是有9个单位账面固定资产核算不准确,合计多登记固定资产211.06万元,少登记固定资产249.06万元;三是有2个单位共有18宗在账资产权属不清晰;四是有5个单位共有22宗资产(主要为房屋、铺面、土地)目前处于闲置状态,未能发挥资产效益;五是有1个单位坐收坐支土地出租收入3.48万元;六是有1个单位土地出让金1244.34万元未按规定直接上缴国库。

(二)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情况

市审计局组织对凤塘镇、区审计局组织对区自然资源局主要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情况进行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 土地管理不到位。一是部分批次城镇建设用地批而未征、征而未供,至2020年6月底,区城镇建设用地批而未征用地共3批次、面积合计7.23公顷,征而未供用地共23批次、面积合计202.58公顷;二是部分建设用地存在未批先征情况,涉及4批次186.59公顷;三是区自然资源局对延期开工的国有土地受让单位执法不到位。

2. 集体决策程序履行不到位。区自然资源局有2宗用地出让和5个矿产违法违规案件没有按相关规定经集体讨论决策。

3. 执法案件监管不到位。一是行政处罚案件执法不到位,区自然资源局对查处并出具处罚文书的635宗执法案件的违法建筑物执行情况没有登记整理,后续也没有跟踪监督是否整改到位;二是部分矿产案件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尺度不一,处罚依据不充分;三是部分案件执法程序不规范,存在没有执法证人员参与调查取证、没有案件调查报告、没有案件审理记录、没有结案呈批表等问题;四是档案管理不规范,有566个案件没有整理装订成卷,并按规定归档。

4. 生态环境保护监管不到位。凤塘镇部分河道整治不到位,存在水体发黑发臭等问题;个别村存在废瓷及生活垃圾未能及时清运情况;有4处森林火烧迹地44.32亩至今仍未落实复绿措施;粦畔村和新乡村554亩基本农田存在抛荒现象;违法违规用地图斑整治不到位,整改率低,后续监管不到位;“两违”整治力度不到位,未能切实制止违法行为,存在“两违”整改率较低、效果差和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信访案件仍未得到有效处理的问题。

5. 项目及资金管理不到位。一是区自然资源局对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推进不力,截至2020年11月,高标准基本农田历史遗留项目验收工作仍未能按时验收,建设任务未能按规定时间开工和完工;二是凤塘镇“潮安区西山溪(凤塘西溪段)治理工程”未签订施工和监理合同;三是区自然资源局林业行政罚没款没有及时入账和上缴区财政局;四是凤塘镇新乡村和英凤村超确权面积发放耕地地力补贴资金4.88万元。

六、原因分析及审计建议

以上问题产生的原因,主要是规范管理的意识不够强,预算的约束力有待提升;部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政策法规贯彻落实不及时,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效能不高;制度机制不完善。综合审计反映的情况与问题,审计建议:

(一)加强财政管理。一是应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和科学性,改进和完善预算管理,强化预算执行的严肃性;二是要根据我区财力水平,科学安排支出,逐步消化财政挂账;三是应进一步加强非税收入管理,确保应收尽收,逐步提高收入质量;四是应加强政府资金资产管理,积极盘活各类存量资金和资产,提高使用效益。

(二)强化制度建设,完善民生保障机制相关部门单位要立足新发展阶段,加快补齐社保、卫生、教育、环保等重点民生领域的制度短板,及时制订配套措施,健全部门间沟通协调和互联互通机制,加大资金投入和支出监管力度,打通民生政策落实“堵点痛点”。坚持把便民利民惠民政策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推进就业优先政策落实、营商环境优化、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乡村振兴和民生兜底等民生保障机制不断完善,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加强国有资源资产管理。各部门单位要切实履行用好管好单位资产的主体职责,盘活利用好存量资产,优化资产配置,提高国有资产管理水平;要加强对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中的违法违规问题、环境风险隐患等的有效监管,严格履行生态环境保护的责任,推动经济社会和生态环保同步发展。

对本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具体审计情况,区审计局已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出具审计报告和审计结果报告,下达审计决定或移送处理书;报告反映的问题正在得到整改和纠正;对违反财经法规的问题,已作出处理处罚意见;对制度不完善、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已建议有关部门单位建章立制,切实加强内部管理。下一步,区审计局将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督促有关镇(场)和部门单位认真整改,全面整改情况将按规定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做好各项审计工作意义重大,区审计局将在区委、区政府和市审计局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党的十九届中央委员会历次全会精神,自觉接受区人大的指导和监督,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工作,为我区加快高质量转型发展贡献审计力量。

报告完毕。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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