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潮安区2022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23-10-16
来源:本网
【浏览字体:

  ——2023年8月24日在潮安区第十三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上

  潮安区审计局局长  郑炜亮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22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过去的一年,区审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视察潮州重要讲话以及对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审计委员会会议精神,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依法审计了2022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表明,我区各部门各单位能认真执行区十三届人大第二次会议批准的财政预算,努力克服经济下行压力,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保持适当支出强度,优化支出结构,全力支持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区经济平稳运行,2022年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良好。

——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一是积极组织收入,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68亿元,比上年增长0.38%。二是发挥新增债券资金的突出作用,全年争取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 16.9 亿元(不含枫溪区债券)、再融资资金 2 亿元,有效对冲疫情影响、扩大有效投资、培育经济新增长点。三是大力优化支出结构,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严控一般性支出,提高支出精准度推动财政平稳健康运行。

——持续保障改善民生福祉。坚定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严控一般性支出,提高支出精准度,切实兜牢民生底线,稳步提高基本民生保障水平,支持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2022年投入“三农”资金7.66亿元、教育资金15.95亿元、社会保障资金11.78亿元。

——保障资金安全高效运行。加大库款保障力度,充分保障防疫资金拨付及 “三保”支出。加强直达资金和债券资金监管,开展部门存量资金检查,重点清理各单位实有资金账户存量资金,重新安排用于经济社会发展亟需支持的领域,使资金充分发挥效益。

——审计整改成效更加显著。各部门各单位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作为提升治理效能、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抓手,全力落实各项整改任务,取得积极成效。截至2023年2月底,2021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的162条问题,有关部门(单位)、乡镇已整改到位155条,整改完成率达95.68%,已落实归还原渠道资金184.28万元、上缴财政709.77万元,整改纠正管理不规范资金210032.1万元,同时完善了相关规章制度32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效果明显。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一)区级财政预算及决算草案审计

根据区财政部门编制的区级决算报表(草案)数据反映,2022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81.13亿元,总支出74.01亿元,年终滚存结余7.12亿元;区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20.23亿元,总支出19.79亿元;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1832万元,总支出726万元;区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3.16亿元,总支出3.43亿元。审计结果表明,区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单位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不断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加强重点领域财力支撑,保持财政收支平稳运行,区级预算执行和财政管理情况总体较好。发现的主要问题:

1.财政管理改革相关政策落实方面。一是个别指标预算与实际执行存在较大偏差。二是区财政局非税收入未能及时缴库,涉及金额2064.79万元。三是区财政局对部分非税收入未予以确认,虚减年度非税收入8.24万元。四是区财政局部分往来款长期挂存未清理,涉及金额12.01亿元。五是区财政局违规将非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寄存财政专户,涉及金额6844.26万元。六是部分2022年直达资金当年未能形成支出,涉及金额3910.8万元。

2.财政风险管理内控制度建立和执行效果方面。一是区财政局应付政府债务利息未能及时支付,涉及金额9417.12万元。二是有3个项目部分新增债券资金挂存在预算单位或项目单位未使用,未能及时发挥效益,涉及金额563.67万元。三是有5个专项债券项目对应的专项收入486.59万元未缴入国库,670.7万元未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

3.预算绩效管理相关政策落实方面。一是区财政局未在批复年初部门预算或调整预算时一并批复绩效目标。二是重大政策和重点项目等绩效目标未随本级财政预算提交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及未向社会主动公开。三是项目库有670条信息跨年性项目均未明确分年度资金需求、有41条项目信息实施期限超过5年。四是部分上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未在30日内分解下达,涉及资金2.47亿元。五是部分资金和项目未完成绩效目标。有1个项目103.32万元资金未能及时发放,5个项目工程进度未能完成绩效目标。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方面。一是有109名已死亡人员死亡后次月仍发放养老待遇,涉及资金4.88万元。二是区社保局有两个社会保险基金险种收入月末账户余额未及时划入财政专户。有7名借款人在注销企业或退出经营后仍享受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涉及应收回贷款余额41.38万元、贴息资金1.88万元。

(二)区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审计

结合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2个经济责任以及1个国企资产负债和损益审计项目,关注区级部门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结果表明,有关部门单位继续深化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加强预算绩效管理,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发现的主要问题:

1.部分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不准确有26个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不精准,预算执行率低于20%,涉及金额2815.16万元。

2.部分单位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一是2个单位非税收入未及时征收,涉及金额113.02万元。二是有1个单位未将地债资金产生的利息足额上缴国库。三是有2个单位项目管理不规范,存在工程进度慢、未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工程建设财务核算不规范等问题,涉及金额21316.91万元。四是有1个单位往来款项长期挂账,涉及金额638.08万元。五是有1个单位物资采购管理不规范,未按规定办理政府采购手续,涉及金额166.94万元。六是有3个单位财务核算不规范,涉及金额1062.01万元。

3.“三公”经费等公务支出控制不严。一是有1个单位超预算列支“三公”经费,涉及金额1.78万元。二是有2个单位存在未如实反映“三公”经费、公务接待报销凭证手续不完善等问题,涉及金额3.36万元。

(三)镇级财政管理审计

结合经济责任审计,关注了沙溪镇财政管理情况。审计结果表明,沙溪镇推进预算管理改革,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发现的主要问题:

1.财政财务收支管理不规范。一是无预算拨付外单位工作经费80万元。二是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及预算执行不规范,涉及金额1888.46万元。三是现金管理不规范。存在现金借款未作债权反映,未使用公务卡结算,且存在使用大额现金支付商品服务费等问题。涉及金额334.63万元。四是部分往来账户长期挂账未清理,涉及金额16460.96万元。五是部分票据报销审核把关不严,出现部分报销发票内容与明细不一致。六是公务接待费核算不规范且报销手续不完善,未真实反映公务接待费,涉及金额17.97万元。

2.国有资产管理不规范。一是资产未实现归口管理并明确使用责任,实物管理没有明确保管责任人,部分固定资产未按规定粘贴资产标签。二是部分资产未按规定入账管理,涉及金额2.59万元。三是盘盈健身设备一批。

3.项目建设管理不到位。一是有2个市级重点投资项目因前期工作不充分,建设滞后。二是有2个项目存在建设进度缓慢、合同签订不规范等问题。

二、重点民生项目和资金审计情况

(一)新增专项债券资金审计

组织开展新增专项债券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题审计。审计结果表明,相关部门单位积极发挥新增专项债券资金带动扩大投资的作用,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2021年度垦造水田项目资金配套不到位、建设进度滞后、合同签订不规范。二是江东镇自来水厂扩容提升及供水干管改造工程项目进度缓慢,资金存在缺口。三是区第三人民医院建设项目建设进度缓慢。

(二)农村公路单改双直达资金审计

组织开展农村公路单改双直达资金专题审计。审计结果表明,相关部门单位积极推进农村公路“单改双”工程,加快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2022年农村公路单改双实际实施项目与资金文下达不一致。二是有4个镇单改双直达资金未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涉及金额791.68万元。三是有4个镇20条村道单改双项目未按期完工。

(三)文化潮安建设情况审计

组织开展文化潮安建设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审计结果表明,相关部门单位积极推进推进文化项目的申报、配套工作,丰富人民群众的精神生活。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文物保护修缮工程进展缓慢,有1个项目未能按合同计划时间完工,2个项目未及时验收或结算。二是有2个项目因前期准备不充分导致资金使用率较低。三是部分项目未明确阶段性目标。四是免费开放专项资金使用率仅40.83%,部分专项资金被滞留,涉及金额71.15万元。

(四)政府投资重大项目审计

组织开展区政府投资重大项目管理情况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区级项目总体进展顺利,对稳投资、促增长发挥了有力的支撑带动作用。发现的主要问题:

1.项目建设进度滞后。有42个项目建设进度滞后于序时进度,有3个项目未能完成年度绩效目标。

2.工程管理不规范。一是有2个项目前期准备不充分,制约后续推进。二是有72个项目(含子项目)开工前未取得施工许可证。三是有5个项目工程建设未按合同约定执行或合同签订不合规定。四是有14个项目工程变更手续不齐全、不规范。五是有8个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后,未做好工程决算、消防验收等后续工作。

3.建设资金使用不规范。一是有2个项目财政资金未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涉及金额2575.38万元。二是有7个项目资金核算不规范,涉及金额23983.37万元。三是有3个项目存在部分大额资金支出未按规定程序集体决策,涉及金额951.42万元。四是有5个工程结算审核后未转入固定资产,涉及金额3597.59万元。

4.工程造价控制不严格。一是项目预算编制质量较差,核减率达到5%以上有58个,占已审核总数46.77%;核减率20%至50%的共有9个,占已审核总数7.25%;核减率最高的达到34.60%。二是项目造价审核周期过长,有28个项目预结算审核超过60日。

三、国有资源资产审计情况

以规范国有资源资产管理为目标,组织对区级国有资产、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进行审计。

(一)区直国有资产审计

组织对区直行政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土地房产管理使用情况、2个经济责任和1个国企资产负债和损益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有关部门单位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不断提升资产管理水平和使用绩效。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部分区直国有土地房产管理使用不规范。一是有26个行政事业单位及14家国有企业土地房产62.68万平方米权属不清晰。二是有5个行政事业单位及3家国有企业土地房产10.16万平方米没有登记入账。三是有3个主管部门未制定本部门及所属单位出租出借的具体实施办法,有2个行政事业单位、4家国有企业57项土地房产出租出借未履行相应报批手续。四是有2个行政事业单位及14家国有企业64项资产出租未履行资产评估手续,涉及年租金114.76万元。五是有1个行政单位2项房产出租未签订合同,有1个事业单位及6家国有企业14项土地房产出租期限超过20年。六是有1个行政单位、8家国有企业23项土地房产存在闲置情况,涉及面积8012.14平方米。

2.部分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一是有3个单位资产日常管理不到位,存在账实不符、未按规定粘贴固定资产标签资产、实物和台账无法一一对应等问题。二是有2个单位存在固定资产未登记入账,涉及金额13.09万元。三是有1个单位资产闲置浪费,随意堆放。四是有1个单位资产报废未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涉及资产原值9.57万元。

3.国企内部管理薄弱。一是未建立“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公司章程制定不完整,监事会履职不到位。二是董事会决策不科学,财政资金未充分实现增值保值。三是合资企业未及时清算处置,国有资产存在流失风险;对外投资疏于监管,资金长期被大股东占用,涉及金额280万元。四是工程招标不规范,存在1个项目招标公告设置限制性条件、1个项目招标评分标准设定不合理加分项等问题。五是财务管理不规范,存在开立银行账户未报送备案、长期股权投资后续计量不准确、未按规定编制母公司报表及合并报表。六是人事管理不规范,超“控制数”招录3名专业技术人员、未严格执行人事招聘制度。七是未按规定实施信息公开和接受社会监督。

(二)自然资源资产审计

对沙溪镇主要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任中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沙溪镇能落实各级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较好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发现的主要问题:

1.违法建设和违规用地整治不到位。一是违法违规用地图斑整改率低。二是违法用地图斑复耕复绿后续监管不到位。三是“两违”执法不严,未能有效遏制“两违”态势,出现同一宗“两违”违法范围不断扩大的现象。

2.生态环境保护监管不到位。一是河长制、林长制落实不到位。存在整治不到位、工作制度执行不力等问题。二是地热资源监管缺乏有效手段,非法开采现象屡禁不止,有7家温泉经营场所非法开采地热资源。三是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管理交易办法未及时修订,管理交易未严格执行制度规定。四是“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进展缓慢,审核通过率为29.96%。五是未有效敦促企业按证排污,有72家企业应进行排污许可登记或备案而未登记备案。六是扬尘污染整治不到位,影响环境空气质量。

3.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力度不足。一是生活垃圾治理不到位。存在部分村垃圾收集点设置、村生活垃圾投放容器使用不规范等问题。二是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未能完全实现,部分行政村公厕建设不规范、日常管护不到位。三是自然村雨污分流、污水排放管道收集或暗渠化建设进展缓慢,黑臭水体仍治理不到位。

4.项目及资金使用管理不到位。一是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不规范。未按时完成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设计变更未经主管部门论证、未报财政及主管部门备案,未建立后续养护机制。二是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不规范。垃圾处理收费未进行分类收费,村级生活垃圾处理费指导价高于区发改部门规定,有4个村合计多收取生活垃圾处理费10.99万元。三是基本农田保护经济补偿金及种粮一次性补贴资金未及时分配使用,涉及金额30.01万元。四是西总干渠日常管护保洁服务外包不合规,涉及金额101.80万元。五是有4个项目建设管理不到位。存在未按合同约定付款、未及时结算定案、后续管护不到位等问题。

四、促进领导干部担当作为和权力运行审计情况

组织开展4名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审计结果表明,相关部门单位基本能贯彻落实各级的重大决策部署,规范内部管理,较好地履行了经济责任。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执行党和国家经济方针政策、决策部署不到位。有3个单位未按时完成省市区的任务目标或工作要求。

(二)权力使用不规范。一是有1个单位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执法管理不规范、集体讨论决策执行不到位、部分大额资金使用未经集体讨论决策、对下属单位监管不到位,涉及金额49.25万元。二是有1个乡镇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执法管理不规范、部分“三重一大”未经集体讨论决策、临聘人员使用管理不规范、对下属单位财务监管不到位,涉及金额5387.82万元。

(三)采购、招标管理不规范。一是有1个乡镇垃圾压缩运输、路面清洁、保洁保卫及餐饮等政府服务管理不规范,存在未依法实施政府购买服务、未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等问题,涉及金额265.44万元。二是有1个乡镇三个村道路灯亮化安装项目未合并实施政府采购,部分工程变更未经业务主管部门审批,涉及金额273.63万元。三是有1个乡镇部分工程招标管理不规范。有3个工程招标违规设置限制性条件、有7个工程招标评审设置不合理加分项。

五、审计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规范财政财务管理,防范财政财务风险。

一是不断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加强财政自身建设,进一步完善财政监督职能,强化财政财务基础管理,促进依法理财。二是完善全口径预算编制,提高预算编制科学性,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强源头管理,提高基层单位的财务管理水平。三是要重视资金的支付管理,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执行,严禁违规将财政资金从国库转入单位实有资金账户并虚列支出的行为,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高效。

二)加强专项债券风险防控和项目管理实现预期收益

一是建立健全专项债券的申报、运营管理、绩效管理等相关制度,进一步强化“借、用、管、还”全流程管理,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防止资金被挪用、挤占,促进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二是强化项目建设管理,实现项目预期收益。相关主管部门、项目实施单位要加强项目进度管理,全面落实责任体系,推动项目“早开工、早建设、早见效”。既督促项目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加快支出进度,确保项目质量,推动在建项目尽早投入使用。

提高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水平,充分发挥项目的效益。

一是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确保工程顺利开展。各职能部应加强沟通协调,加快推进项目前期筹备工作和项目预结算编制的审核进度。二是做好项目实施工作。相关单位需严格执行基建程序,做好项目决策、组织管理、工程实施等工作,同时进一步规范基建财务收支制度。三是做好工程后续管理工作,提高项目投资效益。相关单位在工程验收后,要及时做好办理结算审核和编制竣工财务决算等相关手续,工程投入使用后要加强管理监督,充分发挥项目效益。

对本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具体审计情况,区审计局已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出具审计报告和审计结果报告,下达审计决定或移送处理书;报告反映的问题正在得到整改和纠正;对违反财经法规的问题,已作出处理处罚意见;对制度不完善、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已建议有关部门单位建章立制,切实加强内部管理。下一步,区审计局将加强跟踪督促,区政府将按有关规定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情况。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今年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做好各项经济工作意义重大。区审计局将在区委、区政府和市审计局的领导下,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履行好审计监督主责主业,把提高审计工作质量、推进研究型审计摆到更加突出位置,加强审计干部队伍建设,自觉接受区人大的指导和监督,以有力有效的审计监督推动党委政府各项部署落实落地,为推进潮安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报告完毕。请予审议。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