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

2025-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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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22日在潮安区第十三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上

潮州市潮安区人民政府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23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请审议。

区委、区政府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多次召开区委审计委员会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部署,推动构建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审计整改工作机制。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多次对审计整改工作作出批示,要求压实审计整改责任,注重加强制度机制建设,推动审计整改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

区委审计办、区审计局依法加大对审计整改跟踪检查力度,落实分类整改要求,规范审计整改跟踪检查工作流程,积极构建全面整改、专项整改、重点督办相结合的审计整改总体格局。按照区人大常委会有关审议意见,区委审计办、区审计局将《关于2023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以下简称《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全部纳入整改范围,印发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分工方案,以全面整改、专项整改、重点督办结合的方式,向17个镇(场)、21个单位印发整改通知和清单,提出整改要求,督促问题整改。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部署和成效

区各有关单位、各镇(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执行第十三届区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审议意见,整改质量稳步提升,审计整改成效更加显著。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审计整改责任。各责任单位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从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来认识和部署审计整改,与党纪学习教育、巡视巡察紧密结合,一体对照检查、抓好落实。被审计单位认真落实整改主体责任,通过纳入业绩和干部考核、列入巡视巡察重点等措施,逐项限时推进整改。主管部门切实履行监督管理责任,针对普遍及反复的问题开展专项治理,从全局角度研究倾向性、普遍性问题的特点和规律,做到举一反三。

二是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审计整改总体格局。进一步巩固和完善全面整改、专项整改、重点督办相结合的审计整改总体格局,各类监督力量紧密协作,在提升审计整改监督成效上相向而行、同向发力,打好审计整改“组合拳”。区委巡察办将审计发现的问题列入巡察内容,持续深化“巡审联动”工作机制,不断强化“政治体检”与“经济体检”在项目计划、过程协作、结果共用、整改协同方面的有机结合;区委组织部注重审计及审计整改结果运用,将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考核、任免、奖惩领导干部的重要参考;区人大财经委对审计发现问题的审计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区政府将审计整改情况纳入督办范围,合力推动审计整改取得扎实成效。

三是彰显审计整改成效,保障机制权威高效。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成效明显,整改质量稳步提升,整改完成时限大幅提前。截至2025年3月底,《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数219个,已完成整改207个,整改率达94.52%,共涉及问题金额38.16亿元,其中已落实归还原渠道资金47.8万元,上缴财政890.95万元,整改纠正管理不规范资金32.76亿元,同时完善了相关规章制度36项。重大问题整改总体进展顺利,推动高质量发展和经济社会稳定的体制机制完善。

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财政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共涉及问题58个,其中已完成整改54个、正在整改4个;共涉及问题金额31.32亿元,完善制度2项。

1.区级财政管理及决算草案审计方面。一是财政预算管理方面。区财政部门已加快各领域预算执行进度,根据预算执行实际情况及时做好预算调整工作,光伏项目收入820万元已全部上缴国库。二是财政风险防范方面。区财政部门已完成支出上级结转资金4.23亿元,对2018年底前形成和2019年新增的暂付性款项,通过单位缴回垫付资金、账务处理等方式共计消化挂账资金1.81亿元,取得阶段性整改成效。三是预算绩效管理方面。区财政部门已要求项目单位在数字财政系统上填报专项债券资金绩效目标,绩效目标随资金在数字财政系统上同步批复下达至项目单位,项目单位合理设置专项债券资金绩效目标,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四是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方面。社保部门加大基金征缴收入力度,全年工伤保险基金收入达到3082万元,超额完成当年度征收任务。

2.区级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审计方面。一是预算编制与执行存在偏差问题。各相关单位已通过将事业收支及政府采购等支出纳入年度预算安排,提高预算编制执行率。二是财政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问题。区市场监管局已对尚未缴款的单位进行催缴,对拒不按规定缴款的相关单位将依法移送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区市场监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妇联等相关单位已加强对财政资金使用的监管力度,严格按照绩效目标做好各环节工作,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区疾控中心、区妇联、华侨中学等单位分别通过建立定期对账制度、对记录发生错误的会计核算进行核实更正等方式规范资金使用管理。三是部分经费支出不合规问题。区应急管理局等4个单位已加强对财务人员业务培训,切实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进一步强化“三公”经费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加强现金使用管理,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相关规定,加强票据报销审核把关,规范日常开支行为。四是政府采购管理不严格问题。万峰林场、江东镇人民政府、文祠镇人民政府等9个单位已组织相关业务人员加强对相关政策法规的学习,严格规范政府采购管理程序。区财政局加强对政府采购项目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压实采购单位的主体责任,确保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落实到位。五是政府购买服务不合规问题。区疾控中心已积极与主管部门区卫健局沟通,确保按规定使用社会购买服务。文祠镇人民政府已按照《政府采购服务管理办法》规定,与潮州市以诚劳务有限公司签订保洁、保安服务合同;区公安分局已实行新的后勤服务管理,按照定点采购方式向“潮州市潮安区安能商务有限公司”购买服务。区公安分局、华侨中学、区疾控中心已严格执行临聘人员相关管理制度,解聘不合规人员,严格按程序报批招聘临聘人员。

(二)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管理使用审计情况

共涉及问题6个,其中已完成整改5个、正在整改1个;共涉及问题金额9308万元,完善制度2项。

1.部分债券资金未充分发挥效益问题2个债券项目主管部门已完成债券资金支付,3个部门已积极推动项目建设,待项目完工后,完成债券资金支出使用。

2.债券项目管理情况审计方面一是22个已竣工验收项目未及时办理资产登记手续问题。区财政局已逐步建立起常态化管理机制,督促指导相关单位及时做好已完工在建工程转固工作。二是2个已竣工项目长期未投入使用问题。相关单位已完善项目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已投入使用。三是30个已完工投入使用项目收益不达预期问题。区财政局已要求项目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做好专项债券项目财务管理有关工作,强化专项债券项目管理和运营,提高专项债券项目偿债能力。

3.专项债券项目还本付息管理机制审计方面。一是财务核算不规范问题。区财政局已督促各项目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加强对专项债券项目全生命周期收支情况的财务核算,合理编制可覆盖项目应付债券本息的还本付息计划,并按计划统筹安排好资金,及时足额将专项债券项目对应产生的政府性基金收入或用于偿还债券本息的专项收入缴入国库。二是未能及时支付地方政府债券利息问题。区财政局已将2023年度未付债券利息余额7389.6万元全部偿付上级部门。

(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共涉及问题38个,其中已完成整改34个、正在整改4个;共涉及问题金额6119万元,完善制度3项。

1.区级现代农业产业园政策落实与资金使用情况审计方面。一是项目建设进展缓慢问题。2个产业园已组织验收,2个产业园已全面完成建设任务,剩余3个产业园正在完成收尾工作。二是部分程序不规范问题。1个产业园实施主体退出产业园建设,已完成变更审批手续,产业园已全面完成建设任务。1个工程已完成结算审核,并支付工程款。2个工程项目已重新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工作。三是已建成项目未能充分发挥效益问题。主管部门将继续加强指导,督促相关单位落实产业园实施主体申报绿色食品或有机农产品,发挥项目效益;2个产业园设备设施已全部投入使用,1个电商平台已重新投入使用并产生实际销售订单收入。四是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5个实施主体已落实产业园实施主体按规定建立产业园建设项目专账,7个工程合计多支付的税费共14.68万元已全部原渠道退回用于产业园建设。

2.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审计方面。一是3个牵头单位未按要求出台政策的问题。各相关牵头单位已转发上级文件,出台相关政策,加快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实落地,助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二是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问题。相关单位已通过补充设置项目绩效目标表,强化预算绩效目标管理,进行专账核算以及资金按规定实行财政拨付等方式加以整改纠正。

3.2021至2022年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相关政策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方面。一是产业振兴方面。针对未能完成2021年度粮食生产任务、扶贫资产未依规登记固定资产、专项资金滞拨等问题。各相关单位通过出台水稻种植奖补实施方案,完善固定资产登记,加快专项资金拨付,规范资金使用管理等方式予以纠正。二是生态振兴方面。针对存在问题,我区正在加紧编制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3个乡镇在后续规划中将结合村庄实际逐步完善乡村规划编制;有5个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已完成验收,5个乡镇已采取措施规范项目的基建程序和资金支付。三是文化振兴方面。区应急广播系统项目已按照规定开展信息系统安全等级测评,对系统各个模块进行数据录入,补充变更程序手续,完善项目变更资料。四是组织振兴方面。各相关镇通过召开专项会议,集体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追回多支付工程款等方式落实问题整改。

(四)重大项目和重点民生资金审计情况

共涉及问题62个,其中已完成整改61个、正在整改1个;共涉及问题金额5.17亿元,完善制度1项。

1.2023年潮安区政府投资重大项目审计方面。我区有2个乡镇和3个单位通过争取上级资金或协调相关部门加快推进工程进度,已落实相关单位今后将积极采取措施,针对项目工程建设程序,规范工程招投标行为,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依规设定招标条件,认真组织落实整改。加强建设资金管理使用,严格实行财政资金国库集中支付,规范会计核算,按实上报实际投资情况,提高数据质量,按要求转入相应固定资产科目。

2.省道S232线潮安段改建工程审计方面。项目建设存在工程管理和资金使用不规范、征地拆迁工作落实不到位等问题,相关单位将在编制结算时与施工单位据实结算,加强工程现场管理,督促施工单位对未按图施工等工程量认真核实,按实计量,同时对现场管护情况实时跟进,及时查漏补缺。规范建设资金管理使用,追回A1、A3标段全部劳务派遣人员的春节“慰问金”,并将A1标段工程按“公共基础设施”登记入账。相关乡镇严格按照征地拆迁程序相关规定,对相关村民拆迁补偿款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及时跟进,完善相关手续。

3.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审计方面。区人社局已对农村电商示范站开展摸底调查和发动申请,对“南粤家政”基层服务站点建设进行多渠道宣传,实地督导检查服务站点。加强资金管理,严格贯彻落实就业补助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工作要求,制定监管计划,落实免除反担保贷款要求,恢复推行创业担保贷款放贷业务,及时更正资金发放台账中的错误信息,做好补助资金发放台账的录入、审核和管理工作。将多支付的财政贴息及不符合补贴条件的见习补贴和吸纳脱贫人口就业补贴等资金退回国库账户。持续推动资金使用的规范化进程,建立资金请款和拨付机制,补充提交绩效自评报告,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做详细说明,真实、准确反映评价结果。

4.财政转移支付重点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方面。一是“百千万工程”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问题。区财政局已督促指导业务主管部门及时制定分配方案,确保资金按时分配下达到位。上级下达我区“百千万工程”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共 6787万元已全部支出,并严格落实项目绩效目标要求。二是部分“三保”资金未及时拨付问题。区财政已完成2023年度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资金5740.04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2245万元的拨付。同时,持续强化财政统筹,兜牢“三保”支出底线,拨付2024年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资金4806.94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2755.33万元,确保全区教育线条及全区各卫生院、村卫生站正常运转。

(五)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情况

共涉及问题17个,全部已完成整改;共涉及问题金额335万元,完善制度13项。

一是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不够完善。区财政局已印发通知,督促区直各单位建立健全国有资产处置、出租出借制度,完善制度备案。7个镇已制定资产处置、出租出借相关管理办法。

二是国有资产管理不规范。落实4个单位加强资产管理,对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理核实,并按规定补记固定资产;2个单位通过盘活闲置房产及其他固定资产的方式,提升资产使用效能,避免国有资产闲置浪费。

(六)促进领导干部担当作为和权力运行审计情况

共涉及问题38个,其中已完成整改36个、正在整改2个;共涉及问题金额1010万元,完善制度15项。

一是执行党和国家经济方针政策、决策部署不到位。区市场监管局已按要求压缩办证时限,严格落实“放管服”改革政策,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进一步优化我区营商环境,落实正版化软件日常使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软件正版化规定。潮州市华侨中学已进一步完善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制度,加强心理辅导室建设,完善学校学生食堂集中用餐陪餐制度及教室照明设备后续管理维护制度。区疾控中心已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配置相关设备和清点台账,停止向卫生院收取疫苗储存运输费。区应急管理局已更新2家加油站企业、40家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的信息至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对象名录库,并及时向社会公告发证企业信息。

二是内部控制不完善、管理不到位。3个单位将规范执行 “三重一大”事项的重大事项决策机制,确保各项内部管理制度落实到位;5个单位结合实际情况及时修订内控制度相关内容,确保内控制度严谨可行并严格执行。

三是行政执法处罚管理不规范。2个单位已加强行政执法管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规范行政执法中证据的收集、档案及罚没物品的管理。

四是工程建设管理不规范。2个单位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切实执行工程基本建设程序,规范工程建设管理,严格执行合同条款。

三、审计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后续工作安排

从整改情况看,截至2025年3月底,尚未完成整改的问题共12个,其中,有2个属于分阶段整改类问题,10个属于持续整改类问题。主要涉及执行党和国家经济方针政策、决策部署不到位、内部控制管理不完善、工程预算造价管理不规范、财政风险防范、乡村振兴等方面。当前审计整改不到位的原因主要有个方面:

一是审计整改“两个责任”仍未全面落实到位。一些被审计单位对落实整改主体责任缺乏必要措施或存在畏难情绪、过关心态,敷衍整改等问题依然存在。一些主管部门对监督管理责任认识不足、措施不力,有的没有真正做到举一反三,专项整治效果欠佳。二是近年来审计查出问题的综合性、复杂性交织,相应整改难度加大。有的问题是随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变化出现的阶段性困难,需要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中逐步消解;有的问题本身即属于中长期改革任务,需要与改革一体推进、同步完善;有的问题产生有其特定的历史原因,需逐步稳妥推进解决。三是贯通协同还存在短板弱项。跨部门、跨层级整改协同不足,横向上部门间未形成有效的责任共担、信息共享、整改共促机制;纵向上有的问题整改中仍存在压力传导衰减等现象。

对尚未完成整改的问题,区政府将继续加大力度推进问题的整改落实。一是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细化整改任务书、路线图、时间表,分阶段、分步骤有序推动整改落实,对重要问题适时开展整改“回头看”,确保真改实改。二是进一步加强追责问责。坚持问责必严,将审计整改情况纳入领导干部考核评价,对于整改不力、工作不实的责任单位进行通报、约谈,对情节严重的进行追究、问责。三是坚持强化源头治理。深入分析反复出现、经常发生问题产生的体制机制障碍,及时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加强监管。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1310”具体部署、市委市政府“一大引领、三大战役、六大提升”工作安排和区委重点工作,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自觉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和指导,为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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