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潮安区瑞波加油站建设项目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审批前公示
根据潮州市潮安区瑞波加油站有限公司的申请,潮安区环境保护局拟同意潮州市潮安区瑞波加油站建设项目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为进一步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根据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等规定,现将项目环保执行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1月2日至1月8日。公示期间,我局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并对公众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作为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联系电话及传真:0768-5819949
通讯地址:潮安区政府大院综合楼潮安区环境保护局监察股
一、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潮州市潮安区瑞波加油站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潮州市潮安区登塘镇登塘村石牌龙
建设单位:潮州市潮安区瑞波加油站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广东准星检测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
潮州市潮安区瑞波加油站建设项目位于潮州市潮安区登塘镇登塘村石牌龙,占地面积699.2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56.05平方米,年销售92#汽油、95#汽油、98#汽油及0#柴油各100吨。
2018年10月14日,潮州市潮安区瑞波加油站有限公司组织召开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议并形成专家意见。
三、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1、噪声:项目主要通过合理布局、设备选型、设置隔声减震等设施,降低生产设备噪声对外界的影响。
2、固体废物: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油渣、含油抹布手套和油泥由惠州TCL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回收处理。
四、验收监测结论
根据广东准星检测有限公司编制的《潮州市潮安区瑞波加油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报告编号:ZXJC20181013001X),监测结果如下:
(一)工况
验收监测期间企业正常生产,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转,满足验收监测技术规范要求。
(二)噪声
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表1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的2、4类区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