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潮安区东凤秀雅抛光厂五金不锈钢制品生产项目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审批前公示

2018-06-16
来源:潮州市潮安区环境保护局
【浏览字体:

    根据潮州市潮安区东凤秀雅抛光厂的申请,潮安区环境保护局拟同意潮州市潮安区东凤秀雅抛光厂五金不锈钢制品生产项目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为进一步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根据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等规定,现将项目环保执行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6月15日至6月21日。公示期间,我局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并对公众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作为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联系电话及传真:0768-5819949 

    通讯地址:潮安区政府大院综合楼潮安区环境保护局监察股

    一、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五金不锈钢制品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潮州市潮安区东凤镇下张村工业区

    建设单位:潮州市潮安区东凤秀雅抛光厂

    验收监测单位:广东准星检测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

   潮州市潮安区东凤秀雅抛光厂五金不锈钢制品生产项目位于潮州市潮安区东凤镇下张村工业区,总投资1200万元,占地面积3000平方米,建筑面积3350平方米,项目主要从事水壶及不锈钢锅的加工生产。

    2018年3月17日,潮州市潮安区东凤秀雅抛光厂组织召开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议并形成专家意见。

    三、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1、噪声:项目主要通过合理布局、设备选型、设置隔声减震等设施,降低生产设备噪声对外界的影响。

    2、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抛光蜡、抛光轮、废手套、经压滤成渣的污泥均由深能环保有限公司进行处理。

    四、验收监测结论

    根据广东准星检测有限公司编制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报告编号:ZXJC20180205003X),监测结果如下:          

    (一)工况

    验收监测期间企业正常生产,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转,满足验收监测技术规范要求。

    (二)噪声  

    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的2类区标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