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潮安区业兴五金厂不锈钢制品生产项目(一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审批前公示

2017-12-20
来源:区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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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潮州市潮安区业兴五金厂的申请,潮安区环境保护局拟同意潮州市潮安区业兴五金厂不锈钢制品生产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为进一步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根据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等规定,现将项目环保执行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12月20日至12月26日。公示期间,我局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并对公众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作为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联系电话及传真:0768-5819949 

    通讯地址:潮安区政府大院综合楼潮安区环境保护局监察股

一、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不锈钢制品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潮州市潮安区彩塘镇红旗村大北尾池边

建设单位:潮州市潮安区业兴五金厂

验收监测单位:潮州市潮安区环境监测站

二、项目概况

   潮州市潮安区业兴五金厂不锈钢制品生产项目位于潮州市潮安区彩塘镇红旗村大北尾池边,公司总占地面积11812平方米,建筑面积4500平方米,主要从事不锈钢水壶及不锈钢锅的加工生产,主要建筑物为办公室、生产车间和仓库等,项目建成后年产锅耳600万只,锅柄84万条。目前项目完成一期水抛光项目的生产,年产锅耳200万只,锅柄28万条。

三、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1、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7年7月经我局审批同意(批复文号:安环建〔2017〕29号)。

2、生产废水经集水沟收集后排入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

3、对产生强噪声的机器设备采取隔音、减振等措施控制噪声强度。

4、生产过程产生不锈钢边角料和不合格产品由外单位回收利用,不排放

四、验收监测结论

根据潮州市潮安区环境监测站编制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安)环境监测YS字(2017)第028号},监测结果如下:          

(一)工况

验收监测期间企业正常生产,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转,满足验收监测技术规范要求。

(二)废水

废水排放符合《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表4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第二时段的二级标准。

(三)噪声  

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表1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的2类区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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