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广东伟龙不锈钢实业有限公司扩建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审批前公示
根据广东伟龙不锈钢实业有限公司的申请,潮州市生态环境局潮安分局拟同意广东伟龙不锈钢实业有限公司扩建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为进一步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根据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等规定,现将项目环保执行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7月29日至8月4日。公示期间,我局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并对公众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作为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联系电话及传真:0768-5819949
通讯地址:潮安区政府大院综合楼潮州市生态环境局潮安分局环境监察股
一、基本情况
建设地点:潮州市潮安区彩塘镇红旗村
建设单位:广东伟龙不锈钢实业有限公司
验收监测单位:广东准星检测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
该项目位于潮州市潮安区彩塘镇红旗村,占地面积20313平方米,建筑面积18980平方米,主要从事各种型号规格的不锈钢壶、家用不锈钢用品等不锈钢制品的生产。现扩建部分生产设备,主要是抛光用电机212只。新增不锈钢桶25万只/年、不锈钢盘48万只/年、份数盘65万只/年,减少不锈钢壶84万只/年。
2019年1月12日,广东伟龙不锈钢实业有限公司组织召开项目废水、废气、噪声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议并形成专家意见。
三、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固体废物)
该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抛光加工产生的金属边角料、废棉纶、废包装材料、不合格品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除尘装置产生的污泥和员工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能回收利用的收集后外卖,不能回收利用的和员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除尘装置产生的污泥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