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潮州市潮安区促进外贸稳定增长实施方案项目资金计划的公示

2024-05-29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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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工科公示〔2024〕2号


根据《关于印发<2023年潮州市潮安区促进外贸稳定增长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府办〔2023〕31号)文件精神,印发《2023年潮州市潮安区促进外贸稳定增长实施方案申报指南》(安工科〔2024〕32号),组织辖区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申报,现将2023年潮州市潮安区促进外贸稳定增长实施方案项目资金计划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自2024年5月29日至6月4日(共7天)。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及确凿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及确凿的证明材料。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明材料的,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潮州市潮安区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贸易管理促进股)0768-5815292,邮箱:czcamcg@163.com。


附件:2023年潮州市潮安区促进外贸稳定增长实施方案项目资金计划表



潮州市潮安区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

2024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