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直接适用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和广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的公告

2022-10-24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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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推进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方式,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包容审慎监管的指导意见》(粤府办〔2022〕7号)和市发改局《关于直接适用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和广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的公告》,区发改系统直接适用《广东省发展改革委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粤发改规〔2022〕7号)中《广东省发展改革委行政执法免处罚清单》、《广东省发展改革委行政执法从轻处罚清单》和《广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粤粮规〔2022〕2号)。



附件1广东省发展改革委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pdf

附件2广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pdf



潮州市潮安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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