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湖镇人民政府主动公开基本目录(2021年版)
2021-12-15
来源:本网
【浏览字体:大 中 小】
一、概述
为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以及《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省市县三级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粤办函〔2021〕255号)等文件有关要求,进一步提高我镇主动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方便公众快速、准确获取政府相关公开事项信息,特制定本目录。
(一)公开事项和内容
重点公开机构概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信息、工作动态、政策法规、政策解读回应、办事指南、规划计划、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财务信息、综合管理等内容。
(二)公开时限
公开时限为自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对公开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公开方式
通过门户网站、镇村公开公示栏等形式主动公开。
(四)责任主体
党政综合办公室牵头,各有关办公室根据责任分工分别负责(详见主动公开事项表)。
(五)监督渠道
办公室负责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镇政府主动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通讯地址:潮州市潮安区龙湖镇新市区。邮编:515636。电话:0768-6591206。
二、主动公开事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