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古巷镇党委、政府主要职责的信息公开

2022-03-11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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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潮州市潮安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文件《中共潮州市潮安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共潮州市潮安区古巷镇委员会潮州市潮安区古巷镇人民政府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安机编202013)等文件精神,古巷镇党委、政府主要职责是:

()宣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执行上级的决议、决定。研究决定本乡镇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统筹推进基层党建工作,实现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提高党建工作的有效性。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负责辖区宣传思想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

()统筹制定区域发展重大决策和建设规划,引导和扶持各类经济组织的发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导农村经济发展,推进农业结构调整,组织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积极维护社会经济秩序,营造公正、公平的发展环境,着力解决工业化和城镇化发展进程中的各种问题,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水平。

()统筹负责辖区公共服务工作,统筹协调下放乡镇审批服务事项承接工作,推进乡镇便民服务平台标准化建设。组织实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落实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民政、教育、文化、旅游、体育、卫生健康、自然资源、退役军人事务等领域相关政策,推动优质公共服务资源向村级延伸。

()统筹负责辖区综合治理工作,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辖区内集镇管理、人口管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经济发展、文明创建等地区性、综合性社会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公共安全及安全生产监管,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系,建立应对突发紧急事件的处理预案,做好安全生产、防风防汛防旱、防火、防疫等应急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及时化解辖区社会矛盾,确保社会稳定。

()统筹负责辖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统一指挥调度派出派驻执法机构开展执法活动,并组织开展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

()完善党领导下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发挥村(社区)党组织在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推进社会主义基层协商民主建设,做好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工作,发挥村()民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主体作用。

()动员辖区内各类单位、社会组织和村()民等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坚持以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引导辖区内单位履行社会责任,整合区域内各种社会力量为辖区发展服务。

()编制本镇财政预决算计划,负责经费的划拨和核算工作,并指导、协调、监督社区和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财务、会计、审计工作。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培育、选拔、管理和使用工作,做好人才服务工作。

(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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