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效能,更好服务民生,促进质量社会共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结合现有财政专项经费规模、现行标准情况和检验检测技术能力,将组织对液体加热器、商用开水器、陶瓷座便器、洗面器、涉食不锈钢、日用陶瓷、食品用复合膜袋和食品用塑料工具、容器等产品进行质量监督抽查。此次抽查所需经费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抽查专项经费列支,抽样及检验机构不得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监督抽查结果将对社会公开发布。
潮州市潮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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