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直接适用《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2022年)》的通知
2024-06-17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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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直接适用《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
执法减免责清单(2022年)》的通知
各市场监管所,区局机关各股(室、队)、事业单位:
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包容审慎监管的指导意见》(粤府办〔2022〕7号)精神,区局行政执法减免责事项直接适用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的《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2022 年)》。
附件: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2022年)》的通知
潮州市潮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