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潮安区水务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0-12-10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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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我局紧密围绕国家、省、市、区各级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工作部署,全面推进法治建设,不断深化依法行政工作,水利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局机关法制建设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根据《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要求,现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2020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上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健全决策机制,有效保障行政决策质量。一是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和程序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和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修订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坚持把论证、评估、审查和集体讨论作为重大行政决策必经程序,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必须经领导班子会议讨论。二是健全法治建设工作制度。结合当前水利工作实际,不断完善、及时更新《潮安区水务局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等法治建设工作相关制度,进一步明确了目标、分解了任务、落实了责任。三是健全法律顾问工作机制。聘请广东祥典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为我局常年法律顾问,推进法律顾问工作常态化,加大法律咨询支撑力度,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

(二)加大教育培训,全力营造良好法治氛围。一是完善和落实学法制度。把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有效提高全体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全面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二是加强机关工作人员法制宣传教育。坚持把做好法制学习及宣传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来抓,积极开展机关工作人员学法活动,把普法与我区水利工作实际相结合,坚持“统一安排、自学为主、集中活动、注重实效”的学习方法,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水法》《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新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专题学习培训,强化执法人员和行政人员的法治意识,打牢法治建设工作基础。积极开展专项普法活动。组织开展法制宣传,加大水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宣传栏板等渠道,以播放宣传短片、分发宣传材料、粘贴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全年共印发宣传标语横幅51条、宣传画120条。在“世界水日 中国水周”期间,利用普法宣传车进乡村、入社区进行大范围宣传,并结合“宪法宣传周”“全国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等宣传法动,向群众宣传涉水法律法规,力促群众保水护水爱水意识进一步加强、打击涉水违法行为良好社会合力早日形成。在开展水资源专项执法行动和河道堆砂场专项执法行动中,认真向相关企业、群众详细宣传、讲解水法律、法规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知识内容。积极牵头汕头市澄海区水政、公安部门对跨市河段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在联合执法过程广泛宣传河道非法采砂的危害以及惩罚措施,引导涉砂船舶主学法、知法、守法,力促沿江群众形成共同保护韩江、坚决打击盗采滥采河砂行为意识,对意图盗采河砂的不法分子形成强有力的震慑。

(三)规范行政执法,着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一规范行政执法人员管理。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倡导文明执法、规范执法、柔性执法。2020年,共组织15名公务人员参加广东省行政执法证考试,通过率100%。目前相关股(室)业务骨干执法证持证率达100%。做好2020年度行政执法证件审核和申领换发工作,逐步健全行政执法人员档案。二是推进执法程序规范化建设。自觉维护司法权威,认真落实行政机关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生效裁判的制度。在制定并公布本部门权责清单的基础上,继续优化和完善行政执法权力运行流程图,分类细化主体、权限、步骤等具体内容,出台《潮州市潮安区水务局水行政执法案件办理制度》,规范案件调查取证、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审议、送达和执行程序,对行政执法程序予以规范,切实加强水行政执法工作,不断提高行政执法的能力和水平。三是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完善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明确记录规则和记录程序,推动规范文明执法。做好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及时报备工作。对在行政处罚执行过程中属于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的,及时按照规定要求进行报备。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四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对照已建立的权责清单,全面梳理执法依据,科学分解执法职权,严格依法界定和明确本单位及其内设机构、执法岗位、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实施动态管理,确保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常态化。积极配合上级部门组织开展的行政执法检查、执法案卷评查、执法评议考核等工作,进一步加强水行政执法工作。五是建立执法联系网络,提高执法效率。建立区、乡、村三级纵向和与其他相关单位横向联系网络,一旦有水事违法行为、水事纠纷,能及时发现,及时采取应对措施,提高执法效率。六是完善政务服务,提高依法行政能力。1.积极推进行政许可定期公示。对水行政许可审批的项目、法律依据、条件、程序、收费、时限等通过专栏定期公示,主动接受监督。2.严格审批程序,完善政务服务体系。认真执行《行政许可法》,规范行政许可行为,完善许可审批程序,做到了无越权许可,无超范围许可。每项行政许可审批项目都深入现场调查,掌握第一手资料。对于合理、合法的审批项目,依据行政许可法及时予以办理,不送人情,不走关系,树立良好的为民形象。3.强化工作举措,依法履职尽责。依法防控疫情方面切实强化履职尽责,及时转发传达《关于印发〈潮安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等文件,加大宣传力度,切实抓好局机关内部及直属各单位防范工作的落实,全面做好水利行业的疫情防控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工程建设方面,向社会公开关于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在建水利工程拖欠农民工工资、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的投诉举报电话及邮箱,持续落实《潮州市潮安区水利工程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随机抽查实施细则(试行)》《潮州市潮安区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强化对水利工程建设招投标环节、水利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等环节的监管,切实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廉政建设,进一步规范我区水利工程建设领域市场交易行为,着力营造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和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水政执法方面,持续落实《潮安区打击韩江潮安段盗采河砂工作方案》,将水政执法工作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紧密结合起来,坚决查处各种水违法行为,严打非法采(运)河砂,全力打击一切破坏水生态环境的行为。今年来,共出动水政执法人员10089人次,出动执法车3228辆次、执法船212艘次;共查处非法采砂案件7宗,查扣涉嫌非法采砂船只5艘,挖掘机1辆、货车5辆,现场拆除采砂设备2套,有效保障了韩江河道堤岸安全。水资源管理方面,全面实施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不断规范取用水申请、审批和监管秩序,强化用水计量和水资源费征收工作,对拖欠水资源费的取水户发出催缴通知书,对不按时缴纳水资源费的取水户依法处理。今年来,共审批发放取水许可证31宗,其中新发5宗,变更8宗,延续18宗,征收水资源费648.77万元。是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对行政相对人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及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诉讼案件,依法积极组织开展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按规定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证据和相关材料,精心准备答辩材料,自觉执行行政、司法裁决。今年来,没有行政相对人就我局作出的行政行为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没有针对我局提出的行政诉讼。是自觉接受人大与政协监督,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积极完成区人大与政协提案,提案办理均获得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肯定,满意率高;及时将我局政务信息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的监督,做到执法透明。是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工作,今年以来,我局共办理水行政执法案件4宗、行政强制3宗、行政征收68宗、行政许可70宗,相关内容均已均在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和潮州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公示。十是推进数字政府建设,根据省、市、区各级各有关部门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我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在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全面推广“粤政易”,掌握“数字政府”应用平台,切实提高基于数字化平台的办公效率和协作效能。十一是优化公共服务,缩短办理时间,高效惠民。现共有依申请行政事项53项,总时限压缩率71.25%,其中21项行政许可事项中19项通过压缩承诺办结时限至1个工作日实现即办,行政许可事项时限压缩率93.79%,即办率90.48%。

二、上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存在的不足主要有:一是随意侵占河道、向河道随意抛弃生活垃圾、随意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乱搭乱建、生产建设项目未按规定办理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等现象仍时有发生,执法过程中群众配合程度不高普遍存在。二是普法宣传力度不大。普法宣传主要采取集中宣传形式,未能全面广泛开展,普法宣传难以到达应有的宣传效果,宣传力度仍需进一步加强。

三、上一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年来,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切实加强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一是进一步健全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制,明确领导分工,细化工作人员职责,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人员协助抓的工作格局。二是把法治建设纳入了我局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主要领导对重大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督办,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真正把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所列职责一条一条履行好、落实好,充分发挥好在法治潮安建设中引领示范作用,自觉为全局作表率。三是严格履行依法治区成员单位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充分发挥了党组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和局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办事,推动依法治区各项工作得到落实。全机关党员干部法治观念显著提升,2020年,无一起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情形发生。四是根据《关于转发〈潮州市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安法治委〔2020〕1号)精神,将局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列入年终述职内容,推动局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的关键作用。五是强化机关干部学法用法,实现深度普法。邀请区民法典宣传团成员、潮安区公职律师事务所彭维玲律师到我局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专题宣讲,教育引导干部群众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重要标尺的措施,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各项工作,不断提升水利工作的现代化、法治化水平。六是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强化组织领导,全力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对司法及执法方面有关知识的学习,带动水利系统全体干部职工自觉维护司法权威。认真查找上年度本单位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存在的不足,并对存在问题如执法环节精细化程度尚待提高、制度规范执行力较弱和学习培训成效不够明显等问题做好整改。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过去一年来,在全局上下的共同努力下,我局在全面推进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与上级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宣传力度,丰富宣传手段,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工作措施,补齐工作短板,认真总结经验,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严格依法行政,做到以法治水,为构建平安潮安、幸福潮安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潮州市潮安区水务局

                                                                                                                                    2020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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