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潮安区水务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1年,潮安区水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市、区关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部署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围绕法治中心、服务治水大局,积极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水管水,推进法治政府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现将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如下:
一、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党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作为党组 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一议题一是切实抓好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工作,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强化局领导班子法治思想底线思维;二是加强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学习,加大学习宣传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力度,不断提升局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三是突出宪法学习宣传,学习宪法修正案。把宪法法律学习列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专题学习,增强国家公职人员履行宪法使命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二)学习《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方面 按照《潮州市潮安区2021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要求部署,认真做好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全面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对照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考核目标,区水务局结合工作实际对法治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印发《潮州市潮安区水务局2021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细化工作内容,划定责任股室,确保法治工作各项分工任务落实到位。
(三)学习宣传贯彻新施行、新修订法律法规方面
落实党组集体学法、领导带头学法、局干部职工全员参与的学法制度,通过集体学习与个人自主学习,加强系统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新行政处罚法理解与运用工作指引》《潮州市韩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潮州市凤凰山区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新修订法律法规,加强对《广东省水利厅关于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适用规则》《广东省水行政执法规范用语指引(试行)》和《广东省行政执法流程与执法文书范本(2021年版第二次修订)》等的学习理解运用,为公职人员行使行政处罚权定规矩、划界限,保障行政执法规范合法。
(四)优化行政审批服务,依法履行政府职能。
今年来,我局持续推进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一是不断优化水务行政审批服务,严格落实审批事项改革,我局53项行政审批事项均已纳入网上预约服务事项清单,1项审批事项纳入“秒办”清单,有力推进审批服务改革。二是持续优化政务服务事项。配合做好“数字政府”改革工作,动态更新管理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确保线上线下办事指南各项要素的规范、准确、一致。持续推进“减证便民”,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行政审批事项线上线下申请材料一致性的通知》,进一步强化我局行政审批事项线上线下申请材料的一致性。通过精简材料申请,提高网上可办率、压缩审批时限、提升即办率;我局现有行政审批事项53项,总时限压缩率52.73%。其中行政许可事项21项,行政许可事项时限压缩率95.74%,即办率95.24%。
(五)完善依法行政制度,推进法治政府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一是严格做好规范性文件管理。坚持党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指导,围绕水务行业监管制定不同业务领域制度办法,及时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依法加强行业监管。2021年度,共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1份。二是持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规范机关管理内部流程,完善法治政府制度保障。印发《潮州市潮安区水务局行政审批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强化行政审批事项限时办结的通知》,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全流程,确保各行政审批事项对应承诺办结时限内完成事项办结工作。
(六)严格规范行政执法,推进权责统一。
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积极配合上级部门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检查、执法案卷评查、执法评议考核等工作,进一步加强水行政执法工作。今年以来,我局共办理水行政执法案件65宗,其中行政强制1宗、行政处罚2宗,行政许可62宗,相关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内容均已在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在行政处罚执行过程中属于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的,及时按照规定要求进行报备。二是强化队伍规范管理。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做好2021年度行政执法证件审核和申领换发工作。我局组织15名公务人员参加广东省行政执法证考试,通过率100%,执法相关股(室)业务骨干执法证持证率达100%。三是抓好学习培训,提升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积极组织开展国家工作人员年度学法考试,参考率和优秀率均达100%;另一方面组织业务骨干参加省、市举办的各项业务培训班学习,提高执法用法的技能和水平。
(七)落实法治建设重大事项报告工作。
一是严格落实法治建设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重要事项向区委、区政府进行请示报告,并报送区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二是认真落实法治建设情况年度报告制度,每年将依法全面履行行政职能情况,政务服务工作和依法行政等情况向区委、区政府报告。三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在实施重大行政决策中,严格执行《中共潮州市潮安区水务局党组工作规则》,建立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广东科卓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担任我局常年法律顾问,推进法律顾问工作常态化。
(八)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执法行动,维护良好的水事秩序。
一是持续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开展,深入推进行业治理,重点加强非法采(运)河砂打击力度,坚决查处各种水违法行为,全力打击一切破坏水生态环境的行为。今年来累计出动执法巡查1990次,出动水政执法人员11000人次,执法车3455辆次,执法船186艘次,共查处非法采砂案件案件4宗,罚没金额5万元,查扣抽砂船4艘,运砂船3艘,有效保障了韩江河道堤岸安全。二是严格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全面实施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不断规范取用水申请、审批和监管程序,强化用水计量和水资源费征收工作。今年来共审批发放取水许可证21宗,共征收水资源费206.23万元。三是强化水资源执法管理,实施水资源实时监控系统项目,基本完成并实现监测数据实时传输,提升水资源管理水平。今年来共开展水资源专项执法行动10次。四是依法加强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深入开展水土保持宣传教育,强化群众和开发建设单位水土保持法制意识,开展省遥感监管疑似违法违规扰动图斑点复核工作,共出动水土保持执法检查500多人次,其中图斑复核67宗,事中监管7宗,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核查5宗,企业类水土保持方案检查6宗;共审批水土保持方案21宗,水土保持设施验收17宗。五是扎实推进河长制工作,深入开展巡河督导。在全市首创引入第三方开展每月1次全覆盖巡查,常态化开展河湖“五清”“清四乱”专项行动,持续促进全区水环境质量改善提升;落实最差沟渠整治,定期开展明查督导和暗访回头看,督促各级河长及河湖专管员围绕“河畅、水清、堤固、岸绿、景美”的目标认真履职,今年来累计发出督办、提醒等通知53件,完成整改问题240宗。落实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完成整改问题19项。
(九)依法加强监管,防范化解矛盾纠纷,推进依法治理。
一是依法接受行政复议机构监督,做好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今年以来,我局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宗,审理结果为维持。二是深化信访法治化改革,提前消除可能引发矛盾纠纷因素,2021年以来,无接到涉水务各类信访诉求案件。三是依法加强政务公开。自觉接受人大与政协监督,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及时将我局政务信息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的监督。今年以来,共做出行政许可决定78件、行政处罚决定2件。四是强化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落实,水务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可控。五是依法加强疫情防控。及时转发传达区防控办有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文件通知精神,切实抓好局机关内部及直属各单位防范工作的落实,全面做好水利行业的疫情防控工作。
(十)加强普法宣传,压实普法责任。坚持普法宣传和执法办案相结合,在水法律法规实施过程中落实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深入普法。2021年,围绕“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推进水资源集约安全利用”的宣传主题。我局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开展了一系列的宣传活动,一是开展水法律宣传“进校园”活动;二是举办水法专题灯谜活动。切实开展以把普法宣传教育与全面推进河长制、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河湖管理与保护等工作相结合为内容的主题宣传,营造全民学法、懂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二、存在不足和原因
2021年,我局推进法治政府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上级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一是行政决策机制及制度建设仍需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二是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水平和技巧需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有待提高。三是法治宣传工作有待完善,普法宣传力度仍需加大,群众对水行政法律法规了解不够深入,对保护水环境的重要性的认识有待进一步加强。主要原因是行政执法培训力度不够,执法人员缺少系统的行政法规培训,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企业、下基层等法制宣传不够,需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营造法治氛围。
三、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2年,潮安区水务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为推动潮安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一是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实施“减证便民”行动,推进审批服务高效化、便利化,营造更优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二是完善制度体系推动严格规范执法。继续推进机关行政规范管理工作,加强制度建设,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管理制度,依法规范行政事务管理。三是加强机关工作人员培训,开展不同类型专题执法技能培训、法律经验交流,以学习培训促进行政执法人员整体素质全面提升,提升执法专业化水平和依法行政水平。四是深入开展“八五”普法,改进创新普法工作,健全以“谁执法谁普法”为主的普法责任制,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活动,提升普法宣传效果,利用各级宣传平台大力宣传水事法律法规,营造市民遵纪守法、维护水环境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2021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年来,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区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切实加强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全力推动依法治水。一是发挥党组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做到“四个亲自”,会同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领域的依法行政工作及时提要求、及时督促,切实把法治建设的各项要求体现到业务工作和日常管理中。全年累计研究部署法治建设有关工作4次。二是党政主要负责人带头学法、模范用法。把《宪法》等法律法规学习作为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和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切实增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法治化工作水平,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全年主持召开《宪法》《民法典》《安全生产法》《水法》等专题学习5次。三是强化党员干部学习教育。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党史学习教育紧密结合,深入开展党内法规学习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党内法规条例。今年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专题宣讲2次、主题党日活动11次,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参加红色教育学习5次。四是坚持局党组对法治宣传教育的领导,将普法工作列为部门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职责,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制度。五是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我局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主要领导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本局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由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发,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六是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述法"要求,不断推进法治建设。七是切实抓好巡查反馈意见整改。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法治政府建设督察的工作部署和会议精神,坚持亲自部署,落实督查整改,着力推进任务整改完成。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
潮州市潮安区水务局
2021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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