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潮安区2021年涉农统筹整合转移支付区域绩效自评报告的公示

2022-03-30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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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度涉农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安涉农办〔2022〕2号)文件精神,将潮安区2021年涉农统筹整合转移支付区域绩效自评报告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2年3月30日起至2022年4月5日止,共7天。

请广大群众监督。在公示期内,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或来访等形式向当地水利主管部门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提倡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

投诉举报电话:潮州市潮安区水务局(计划财务股)    0768-2262033


省级涉农资金绩效评价202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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