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直接适用广东省水行政执法减免责
清单(第一批)的公告
根据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水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第一批)>的通知》相关规定,我局行政执法减免责事项直接适用《广东省水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第一批)》(粤水规范字〔2022〕4号),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1.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水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第一批)>的通知》
2.《广东省水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第一批)》政策解读
潮州市潮安区水务局
2022年11月25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