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潮州市潮安区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名单的公告
2024-04-02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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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潮州市潮安区关于开展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精神,我中心于2023年8月28日通过潮州市潮安区人民政府网发布《潮州市潮安区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试点定点零售药店遴选通告》,经定点零售药店申请、材料初审、专家综合评价、公示无异议后,我中心组织相关试点零售药店开展信息系统改造,在完成系统联调测试,具备开展结算的条件下,我中心于2024年4月1日与相关药店签订了《潮州市潮安区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试点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书》,自即日起正式纳入我区“双通道”管理定点零售药店,名单及地址如下:
特此公告。
潮州市潮安区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
202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