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潮安区河长制专项行动和基础性工作资金使用计划和绩效目标的公示
根据《关于下达2024年度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区级配套资金的通知》(安财农〔2024〕93号)精神,现将潮安区河长制专项行动和基础性工作资金使用计划和绩效目标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9月10日起至2024年9月12日止,共3天。
请广大群众监督。在公示期内,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或来访等形式向当地水利主管部门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提倡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
投诉举报电话:潮州市潮安区水务局(计划财务股) 0768-2262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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