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决定公开书
2024-09-12
来源:本网
【浏览字体:大 中 小】
潮州市中生冠星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于2024年9月11日向我局提出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游泳场所)的许可申请,我局受理后,经依法审查,于2024年9月11日作出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游泳场所)准予许可决定(相关文书的编号为:(安)体危许证字[2024]第006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五条、第四十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开。
潮州市潮安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