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安区2024年“铁拳出稽守护诚信”典型案例(2024年第二批)

2024-09-20
来源:本网
【浏览字体:

        2024年,潮安区市场监管局各执法部门充分发挥市场监管综 合执法优势,切实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 推动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化解和防范市场风险,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现公布2024年民生铁拳系列——“铁拳出稽 守护诚信”典型案例。
       案例一:广东某某智能实业有限公司涉嫌侵害消费者权益案
       我局自2024年4月24日起多次接到消费者关于广东某某智能实业有限公司的投诉举报线索,经查:广东某某智能实业有限公司在其经营的天猫网店“摩某勒卫浴旗舰店”以1元的价格销售产品,但客户下单后没有实际发货,订单物流信息都是虚假的。当事人以欺骗性价格表示销售商品,其行为违反了《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六条:“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信息应当真实、全面、准确,不得有下列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行为:……(五)以虚假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优惠价”或者其他欺骗性价格表示销售商品或者服务;……”的规定,构成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
        依照《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十四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我局对其作出如下处罚:(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二)、罚款10000元。
       典型意义:“特价”“惊爆价”“秒杀价”……这些商家常见的促销标语,扭曲了市场价格形成机制的作用,使“有序”的市场竞争“无序”化,严重损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该商家行为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和商业道德,以“1元”低价诱使消费者购买其产品而实际却没有发货,制造虚假订单和物流信息,构成虚假和引人误解宣传,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本案的查处,进一步警示广大经营者引以为戒、举一反三,恪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依法诚信经营,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提供优质服务,同时增强了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信心。
       案例二:黄某桂涉嫌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及不正当竞争案
       黄某桂在未取得商标注册人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在京东网店坐便器产品标题标注“科勒”及产品介绍页面标注的宣传字样,寄出的产品上标注“”字样的内容。以上行为,认定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所指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同时,黄某桂通过刷单的行为虚构网店产品链接成交数量,从客观上对消费者进行了误导,致使消费者不能从店铺产品的实际销售情况中获取该产品的真实销售情况,从而可能做出错误的消费决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处理:(一)、责令停止违法行为;(二)、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罚款45000元;(三)、对不正当竞争的行为罚款20000元;(四)、没收违法所得13500元。以上罚没合计78500元。
       典型意义: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原则,扰乱了正常的商业秩序。本案中,我局对制售假冒卫浴产品行为重拳出击、严肃取缔,严厉打击“刷单炒信”、虚构交易等虚假宣传违法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市场主体知识产权,有利于营造公平、有序、充满活力的营商环境。该案的查处,体现了市场监管部门规范网络市场竞争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升消费信心的决心和行动。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