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安区2024年“铁拳出稽 守护团圆”典型案例(2024第七批)

2024-10-16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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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潮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执法部门充分发挥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优势,切实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 推动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化解和防范市场风险,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现公布2024年民生铁拳系列——“铁拳出稽 守护团圆”典型案例。
        案例一:潮州某鑫食品有限公司涉嫌生产经营附加标签不规范的产品、擅自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案
        接群众投诉举报线索,潮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潮州某鑫食品有限公司检查发现,该公司生产的“凤凰蜜兰香”、“凤凰鸭屎香”的产品标签存在产品标准代号与地标logo标识不一致、未标明产品质量等级,存在附加标签不规范问题。
        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和《广东省地理标志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构成生产经营附加标签不规范的产品、擅自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违法行为。潮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和《广东省地理标志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案例二:潮州市潮安区凤凰某益茶业有限公司涉嫌生产经营附加标签不规范的产品案
        接相关部门协查函,潮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潮州市潮安区凤凰某益茶业有限公司检查发现,该公司生产的“百枞香 单丛茶”产品标签存在未标注等级、产品执行标准标识错误行为。
        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构成生产经营附加标签不规范产品的违法行为。潮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案例三:潮州市潮安区树***喜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标签标识不符合规定的食品案
        接群众投诉举报线索,潮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潮州市潮安区树***喜食品有限公司检查发现,该公司生产的“蛋黄乌豆朥饼(潮式酥皮类月饼)”和“蛋黄芋泥朥饼(潮式酥皮类月饼)存在标签标识虚假标注的违法行为。
        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七十一条第一款和第三款的规定。潮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责令其停止生产销售违法行为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
         中秋节作为中国的重要传统节日,也是一个重要的消费节点,潮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聚焦中秋节应节商品领域,重点打击月饼、茶叶、烟酒、水果、预制菜、蟹卡等商品的侵权假冒、过度包装、消费欺诈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节日市场公平竞争秩序,保障人民群众节日消费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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