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安区市场监管系统2025年“民生铁拳”典型案例(第一批)
2025年,潮安区市场监管局充分发挥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优势,切实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 推动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化解和防范市场风险,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现公布2025年民生铁拳系列——“卫生洁具(智能坐便器)”典型案例。
案例一:潮州市牧*科技有限公司涉嫌销售未标注水效标识坐便器案
接群众投诉举报线索,潮安区市场监管局对潮州市牧*科技有限公司检查发现,该公司在其拼多多网店“日本牧*卫浴智能企业店”网页宣传页面发布产品时,存在没有展示产品的水效标识的违法行为。
该行为违反了《水效标识管理办法》第八条及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构成销售应当标注但未标注水效标识产品及未在产品信息展示主页面醒目位置展示相应的水效标识的违法行为。
潮安区市场监管局依照《水效标识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对其作出如下处罚:1、予以通报;2、罚款10000元。
案例二:广东小*智能卫浴有限公司涉嫌生产不合格坐便器产品案
接上级部门交办线索,潮安区市场监管局对广东小*智能卫浴有限公司检查发现,该公司生产的型号为“209”的坐便器产品经抽样检验,便器用水量、水封回复功能、安全水位项目不符合GB/T 6952-2015标准,“坐便器水效等级”、“坐便器水效限定值”项目不符合GB 25502-2017标准;型号为“IA-115D”的智能坐便器产品经抽样检验,样本所检的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结构项目不符合GB4706.1-2005、GB4706.53-2008的要求,判定地为监督总体严重不合格。
该公司生产经检验不合格的坐便器产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第一项的规定。
潮安区市场监管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对其作如下处理:1、责令停止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2、没收智能坐便器产品(型号:IA-115D)1套;3、罚款人民币5120元;4、没收违法所得480元。以上罚没款合计人民币5600元。
案例三:潮州市枫溪区*和陶瓷厂生产销售抽检质量不合格座便器案
接抽检线索,潮安区市场监管局对潮州市枫溪区*和陶瓷厂检查发现,该公司生产的卫生陶瓷座便器(规格型号:S58,产品等级:合格品)洗净功能项目不符合 GB/T 6952 - 2015 标准。
该公司生产销售抽检质量不合格座便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
潮安区市场监管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的行为,并对其作出如下处理:1.罚款人民币10000元;2.没收违法所得720元。上述罚没合计人民币10720元。
典型意义:
卫生洁具,特别是智能坐便器,作为现代家庭卫浴空间的核心设备,其产品质量安全直接关系到千家万户的日常生活体验、身体健康乃至人身安全。智能坐便器集水、电、热、机械于一体,功能日益复杂,其用电安全、防水性能、材料环保性、座圈加热稳定性、冲洗水卫生以及数据隐私保护(部分高端型号)等方面存在的任何隐患,都可能转化为现实风险,影响消费者福祉。该类案件的查办过程,往往涉及产品标准解读、质量检测、源头追溯、跨区域协作等复杂环节,是对市场执法监管能力的实战检验。
2025年上半年,潮安区市场监管局以守护民生安全底线,以执法为民宗旨,依法查办智能坐便器质量违法案件16宗,罚没23.68万元,有效净化市场竞争环境,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通过精准打击,及时清除市场上的“问题产品”,消除潜在的安全隐患(如漏电、火灾、烫伤、水质污染、结构失效等),保障消费者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
接下来,潮安区市场监管局将聚焦全区高质量发展,推进智能坐便器3C认证工作,助力智能坐便器产业提质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