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安区市场监管系统2025年“民生铁拳”典型案例(第二批)
2025年,潮安区市场监管局充分发挥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优势,切实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 推动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化解和防范市场风险,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现公布2025年民生铁拳系列——“传统特色肉类食品执法专项行动”典型案例。
案例一:潮州市潮安区枫溪镇牛**餐饮店销售抽检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肉丸案
接抽检线索,潮安区市场监管局对潮州市潮安区枫溪镇牛**餐饮店检查发现,该餐饮店销售的“牛肉丸”“牛筋丸”经抽检,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项目不符合GB2768-2014要求。
该餐饮店销售抽检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
潮安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食品安全永远在路上。牛肉丸作为大众喜爱的日常食品,其质量安全直接关系千家万户的健康。此案的查办,有力彰显了潮安区市场监管局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零容忍”的坚定态度,也向全社会传递一个清晰信号:任何以次充好、掺杂掺假、非法添加、危害公众健康的违法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食品安全这根红线不容触碰。
接下来,潮安区市场监管局将全面规范牛肉丸生产经营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食品消费安全,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提升潮安牛肉丸产品质量,推广安全放心潮州特色美食,努力营造健康有序的市场发展环境。
案例二:潮州市潮安区浮洋镇范**百货商行经营过期食品案
接投诉举报线索,潮安区市场监管局对潮州市潮安区浮洋镇范**百货商行进行调查发现,该商行售出超过保质期的金锣®香甜王香肠8包和卫龙®大面筋5包,另外有超过保质期的金锣®香甜王香肠12包和卫龙®大面筋辣条22包被现场查获。
该商行销售过期食品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
潮安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对该商行作出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过期食品问题是消费者日常购物中最常遇到、也是最为担忧的食品隐患之一。香肠等肉制品过期后极易滋生治病微生物或产生有害物质,查处香肠等肉制品过期案件,不仅是对具体违法行为的精准打击,更是对食品流通领域乱象的深度整肃。它深刻诠释了“四个最严”要求,彰显了潮安区市场监管部门维护市场秩序、保障民生安全的零容忍态度。此案警示所有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无小事,诚信经营是根本,触碰过期食品“红线”必将付出沉重代价。
案例三:潮州市潮安区浮洋强**肉食制品厂生产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食品案
接投诉举报线索,潮安区市场监管局对潮州市潮安区浮洋强**肉食制品厂进行调查发现,该厂生产的原味酥脆猪肉松(油酥)营养成分表中的标示内容与实际不符。
该肉食制品厂的以上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和第三款的规定。
潮安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食品标签是消费者获取食品信息的重要途径,真实、准确的标签信息能够帮助消费者做出合理的购买决策。通过查处食品标签不符合规定的行为,可以有效避免消费者因虚假、夸大或误导性标签而受到欺骗,切实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潮安区市场监管局将继续加大对食品标签等食品安全问题的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食品违法行为,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推动辖区食品行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