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领服务指南
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领服务指南
一、适用范围
(一)涉及的内容: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二)适用对象: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单位除外)。
二、事项办理类型
前审后办 。
三、办事依据
《关于进一步规范和优化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23号)。
四、实施主体
潮州市潮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五、受理机构
潮州市潮安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六、申请条件
1.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或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户籍属于本省或对口帮扶地区(包括东西部扶贫和对口支援地区、“三区三州”深度贫困地区),下同】,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2.相关人员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七、补贴标准
每月按用人单位为符合条件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给予补贴。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年龄为准,下同),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八、申请材料目录
(一)《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申请表》(一式三份)。
(二)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花名册(一式三份)。
(三)吸纳人员花名册、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
(四)招用人员社保缴费记录、就业创业者复印件
(五)营业执照或其他登记注册证明复印件。
(六)用人单位的银行账户复印件。
九、申请程序
补贴对象应按季度(或半年)向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补贴申请对上季度(或半年)已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首次补贴申请应于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1年内提出(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不受此限)。
十、申请接收
(一)申请方式:柜台申请。
(二)联系电话: 0768-5811359。
(三)办公地址:潮州市潮安区新安大道旁人力资源市
场大楼1楼
十一、办理基本流程
具体办理流程:申请—受理—审核—审批 。
1、单位持申报材料到潮州市潮安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提出申请。
2、综柜人员核查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3、经办人员完成补贴办理
十二、办理方式
柜台办理。
十三、办结时限
30个工作日。
十四、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十五、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一)行政复议:
1.行政复议部门:潮州市潮安区司法局。
2.行政复议部门电话:0768-5815503。
3.行政复议地址:潮州市潮安区人民政府综合办公楼2楼。
(二)行政诉讼:
1.行政诉讼部门:潮州市湘桥区人民法院。
2.行政诉讼部门电话:0768-2120253。
3.行政诉讼地址:潮州市湘桥区新洋路湘桥区人民法院。
十六、咨询途径
潮州市潮安区人力社会保障部门公布的咨询电话0768-5811359、现场经办窗口、网站等。
十七、 监督投诉渠道
监督电话0768-5813059或12345投诉热线。
十八、办公地址和时间
窗口地址:潮州市潮安区新安大道旁人力资源市场大楼
1楼。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十九、办理进程和结果公开查询
(一)潮州市潮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查询电话。
(二)潮州市潮安区人民政府公众网。
https://www.chaoan.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