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潮安区交通运输局关于行政执法案件法律文书送达的公告
2021-11-11
来源:本网
【浏览字体:大 中 小】
沈象斌(4405091988****485X):
你于2021年10月14日涉嫌有使用粤D605R5小型普通客车未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行为本机关立案调查(案件编号:441533202100700),本机关于2021年11月09日作出《违法行为通知书》(文号:粤潮安交违通〔2021〕00710号)和《责令改正通知书》(文号:粤潮安交责改〔2021〕00308号)依法向你送达。因其他法定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违法行为通知书》和《责令改正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请你在收到《违法行为通知书》和《责令改正通知书》后,依照文书注明地址按时前往处理。如你在公告送达之日起15日内未前来处理,本机关将依法处理该起案件,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附件:违法行为通知书
责令改正通知书
潮州市潮安区交通运输局
2021年11月11日